处理结果: |
网友李先生反映的拆迁补偿问题一事,我局已收悉,现将网络问政情况回复如下:
1、关于保证金和租金户的区别,及补偿区别
原单位住户缴交的保证金和交租金实际上是同类型租户,房屋产权均为单位所有,与单位属于租赁关系,根据《始兴县住房保证金(租金)暂行办法》规定(详见附件一),住户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交清住房保证金的,每月租金优惠减交保证金的10%,并由原单位出具保证金票据,而未按时交纳住房保证金户,则按规定交纳月租金,因此,两者相比较保证金户交纳的租金实际比一般租户少。至于房屋补偿,则参照原通用厂、铁合金厂的保证金类型安置,如果是交纳保证金的住户,又是原单位职工,则凭保证金票据证明,可享受征收安置范围内的回迁指标(一户一房),安置房建好后,按房屋建筑成本,交房时按每平方1800元结清房款,并办理好房屋所有权证等手续,如没有交纳保证金住户,则自行解决或者在县房管所空余的公租房中进行租住。
2、关于补偿方式差别及破产后处理问题
原通用厂、铁合金厂住户,只要符合保证金类型住户的,我们是一视同仁进行补偿,加上该项目的其他附属,如原房屋装修按评估补偿,因每户原房屋装修程度不同,装修评估价约为3000至10000元内不等,而目前林业局AB地块项目,即信访者提及的房屋,原装修统一价按每平方500元补偿,如住户对此有异议,可申请选择评估公司进行现场评估,根据房屋评估结果予以一次性作价补偿。至于房屋搬迁费炉灶费等,凡属征收范围内的所有住户,不管产权与否,皆为统一标准予以补偿。信访人还提及原工厂破产后处理问题,该问题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厂与厂之间破产情况不同,因此破产处理方式也可能存在不一致,但这不属于我中心的职责解释范围,望信访人理解。
如信访人对此尚有疑问,建议直接致电或前来项目办公室进行咨询,联系电话:6927886。此复。
始兴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