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兴县城南镇2023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灭火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两个坚持,三个转变”要求,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通过广泛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我镇民众森林防火意识和生态文明理念,有效防范和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依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韶关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及省、市、县森林防灭火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部署要求,严格执行“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不断创新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模式,融合传统媒介与现代媒体,全方位、全覆盖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增强宣传教育感染力,营造良好宣传氛围,有效降低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宣传目的
森林防火是一项长期性、全民性工作。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宣传教育是重点,通过采取丰富多样的森林防火宣传形式,将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传递到千家万户,使全民从思想上重视森林防火,积极参与森林防火,履行防火义务,筑牢森林防火第一道防线。
三、时间安排
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覆盖全年,9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为始兴县森林特别防护期,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增强群众森林防火意识,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社会氛围。主要分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月至5月):印发年度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印制相关防火宣传资料,宣传品,积极做好各项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宣传教育,坚决打好清明、五一等重大节假日攻坚战。
第二阶段(6月至8月):总结上半年及五一特别防护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成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第三阶段(9月至12月):9月份为广东省森林防灭火宣传月,各部门、各村居要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全力做好森林防灭火宣传月系列活动,营造浓厚的防火宣传氛围,确保中秋、重阳、国庆、元旦节假日期间森林防火形势平稳。
四、宣传工作重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等有关森林防火工作法规条例。
(二)上级森林防火指示要求和重要会议精神。
(三)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森林火灾的危害性。重点突出野外用火管理、火灾预防、安全扑救、紧急避险常识、移风易俗、文明祭祀等内容。
(四)引导广大市民学会正确报警渠道。发现森林火情后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2119或者直接向当地政府、村委报告,报告时,能准确报告火情发生时间、地点、火情情况等。
(五)根据防火形势需要,突出对春节、清明、中秋、重阳、冬至等传统节日,以及造林季节、农事用火高峰期等时段的野外火源管控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严禁野外违规用火。
五、宣传工作方式
(一)发挥乡村大、小喇叭助力抓宣传。在重大节假日、森林高火险天气时段一是要求利用宣传车机动巡逻,车载喇叭不间断地播放《森林法》《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等法规条例和典型案例;二是全镇各村(居)运用大喇叭每天循环播放《禁火令》、“一封信”“森林防火告知书”;三是护林员深入林区、村居周边、田间地头小喇叭全程响起,反复播放森林防火“十不准”等,做到宣传教育无盲区、无死角。
(二)统筹科技手段创新模式抓宣传。在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镇村进山入林主要路口设置使用“防火码2.0”,做到应设尽设,发挥“防火码2.0”宣教功能;在进山入林、主干道路的显要位置设置森林防火固定宣传牌2-3块或悬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各村居电子显示屏要将森林防火宣传标语滚动播放。
(三)走进校园抓宣传。加强与辖区学校的沟通协调,深入中小学校开展森林防火知识宣传教育“五个一”活动,即:“上一堂安全教育课、写一篇作文、出一期黑板报、悬挂一条宣传横幅、开展一次小手拉大手活动”,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全社会的良好局面。
(四)开展森林防火“五进”行动,移风易俗抓宣传。组织党员、乡镇、村(居)干部、护林员、志愿者积极开展森林防火进林区、进景区、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的“五进”行动,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制度,在春节、清明、重阳、中秋、冬至等传统节假日,会同民政部门引导群众移风易俗,破除迷信,倡导文明祭祀。
(五)运用典型案例抓宣传。联合公安部门在村委会、社区、镇农贸市场等密集人群场所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一是通过摆放森林防火知识展板、发放典型案例警示图片,向民众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二是“以身说法”谈教训,引导民众懂法守法。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部门各村居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把宣传教育作为关键环节来抓,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亲自组织,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加强联动,根据本单位森林防火年度宣传工作方案,把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二)扩大宣传覆盖面。各村居要运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融合传统宣传与现代手段,形成立体式、全覆盖的宣传格局,把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深入民心,确保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三)做好正面宣传报道。各地要正确引导舆论,多向市民群众宣传森林防火工作政策法规,引导市民群众自觉遵守森林防火工作规定。
附件:1.防火责任告知书
防火宣传标语参考
始兴县城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日
附件1:
防火责任告知书
我镇已进入森林特别防护期,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根据《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规定,敬请广大群众严守规定,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违者引发山火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一、自觉加强野外火源管控,远离火源,进山不携带火种,农耕农事活动不焚烧秸秆及杂物。禁止下列野外用火行为:
1.上坟烧纸、烧香点烛;
2.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3.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4.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5.烧野蜂、熏蛇鼠、烧山狩猎;
6.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秸秆、田基草、果园草、垃圾等;
7.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二、加强对憨、傻、痴、呆、未成年人等人员的监护管理,切实尽到监护责任。
三、发现野外用火行为自觉予以制止。
四、破除迷信、移风易俗;提倡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等,践行文明祭祀。
五、发现森林火灾的,应立即拨打12119报警。
附件2:
防火宣传标语参考
1.严防森林火险,守护绿水青山。
2.谁烧山,谁坐牢。
3.上坟烧纸放鞭炮,引发山火罪难逃。
4.进入林区,防火第一。
5.防火意识记心中,保护森林靠大家。
6.爱草爱花爱森林,无视防火等于零。
7.森林植被易燃烧,野外用火需谨慎。
8.小小烟蒂危害大,树木见了都害怕。
9.冬春草木干,防火要当先。
10.强化火源管理,严防森林火灾。
11.千亩林万亩林,无视防火等于零。
12.严格野外火源管理,杜绝人为火灾发生。
13.上山莫把火源带,青山常绿森林在。
14.乱烧一堆火,毁掉一片林。
15.护林防火常记,青山绿水长存。
16.防火意识人人拥有,绿色家园天长地久。
17.护林防火光荣,纵火毁林可耻。
18.玩火之心不可有,防火之心不可无。
19.森林火灾危害大,害人害己害国家。
20.致富千日功,火烧当日穷。
21.二木成林,一火成灾;森林防火,重于泰山。
22.森林护我家,防火靠大家。
23.一点火星能毁掉万顷森林,万顷森林可造福几代后人。
24.点点烟头火,可毁万亩林。
25.林火九成人引起,预防火灾要牢记。
26.万人防火不算多,一人疏忽惹大祸。
27.森林防火是大事,时时刻刻要记牢。
28.进入林区,禁止吸烟。
29.人人防火,树树平安;时时防火,国泰民安。
30.一时疏忽酿山火,终身遗憾责难逃。
31.未经批准,请勿野外用火。
32.风大物燥火险高,野外用火不能烧。
33.无论春夏秋冬,防火在我心中。
34.以法治火,严禁林火。
35.珍爱森林,防火于未“燃”。
36.身在绿海中,防火记心中。
37.与时俱进兴林业,依法治林抓防火。
38.森林是生命摇篮,火灾是森林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