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食药总局令第37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经现场检查和审核批准,始兴县开心药房符合《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条件,准予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附件:《药品经营许可证》始兴县开心药房变更信息(2023年12月1日).docx
监督电话:0751-3337690
通讯地址:始兴县城南镇河南路10号
邮编:512500
始兴县城南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