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印发《城南镇2018年制度汇编》的通知

关于印发《城南镇2018年制度汇编》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全体干部职工: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订《城南镇2018年制度汇编》,请各位干部、职工认真遵照执行。
        一、人事管理制度 
(一)实行组长负责制。全体干部职工要服从分工,在各组组长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的岗位职责做好自身业务工作,同时服从镇党委、政府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如不服从安排,又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各组组长将其提请镇党委、政府处理,并在年度考核中评定为不称职等级。
(二)如个人因不履行工作职责或在工作过程中因拖延、失误造成单位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扣除当事人当月月均奖;因工作人员不到岗不到位或工作不认真造成工作重大失误的责任人,作待岗处理。
(三)被抽调、借调1个月以内的在编干部职工可领取镇发补贴,被借调、抽调1个月以上的在编干部职工借调期间只领取上级财政拨款,除文件明确规定外,其福利待遇均由使用单位负责,我镇不发其他任何镇发补贴。
(四)凡50岁以下的男性干部职工、45岁以下的女性干部职工都要参加处理应急突发事件,单亲干部职工、育儿期未满周岁女干部职工除外。
(五)年底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办文制度
(一)本镇收受的各种文件、公函,一律由党政办公室拆封、登记,按程序送交镇主要领导阅批,急件应随到随办。承办人员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完结,并向镇主要领导报告办理情况。
(二)凡以镇党委、政府名义上报和下发的公文,均应通过党政办公室登记、编号,发文要及时。
部门具体发文程序:相关部门拟出文件初稿;送分管班子领导核稿(签名;党政办核校初稿;相关领导审核和会签(签名);送主要领导审批(党委文件由书记签发;政府文件由镇长签发;政府办文件由各组分管领导签发);党政办修改、编号、套格式、再内部轮流校对样稿;复印分发。
(三)文件校对要以原稿和格式设计要求为基准,对文件进行全面核对检查,校对人要签署姓名,杜绝差错,文件印好后,要再次校阅,确定无误时才发出。
(四)本镇重要文件发出后,相关部门要负责了解和检查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将信息反馈给领导。
(五)要精简文件和资料,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尽量不发;确需印发的资料、报表,也要严格控制发放范围。
(六)公文档案要及时清理,办完的公文要按文书档案管理规定和要求,交党政办公室集中归档、管理,不得长期由个人保存。借阅档案要登记。
       三、会议制度
(一)领导班子会议  
1.会议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每两周的周一下午15时,可根据需要适时召开。   
2.会议召集:党政班子会议由镇党委书记召集,镇长主持,全体班子成员参加,也可根据会议内容指定有关人员参加。
3.会议议题:班子成员于会前30分钟报讨论议题到镇党政办,再由党政办上报书记、镇长确定会议议题。
4.会议主要内容:
(1)班子领导之间通报情况,交换意见;
(2)传达上级的重要精神;  
(3)讨论通过重要事项;
 ①会议视讨论情况,确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意见较一致时,可进行表决;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暂缓表决。
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须有超过半数的领导班子成员到会,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班子成员必须到会。
(4)集中学习。
5.其他事项:
(1)参会人员无故不得请假、迟到和早退,确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由其本人向镇主要领导请假,并报镇党政办。
(2)与会同志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随意透露会议信息。
(二)全体镇(村)干部职工大会
全体镇(村)干部职工大会是镇村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会议,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上级的重要指示、部署,总结布置本镇的重要工作,宣布镇内人事变动情况及奖惩等事项。
全体镇(村)干部职工大会由镇党委书记或镇长主持,由镇主要领导决定可随时召开。镇党政办负责会议通知、会场布置、会议资料、会场考勤等。
(三)一般性工作会议
一般性工作会议由分管领导根据需要请示镇主要领导批准,会议由分管班子领导主持,并根据会议内容指定有关人员参加。分管领导于会前将会议主题、时间、地点、参会人员等报党政办,由党政办负责会议通知。参会人员无故不得请假、迟到和早退,确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由其本人向分管班子领导请假,并报镇党政办。
     四、“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党委会议讨论做出决定。
(一)重大决策
1.研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会议、文件、指示精神,并结合我镇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方案、措施。
2.审议以镇党委、镇政府名义上报、下发的重要文件;审议以镇党委、镇政府名义召开的重要会议的有关事项。
3.研究、决定或审议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民生事业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4.研究、决定党的建设中的重要事项:
(1)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
(2)镇党委管理干部的推荐、提名、任免、调动、奖惩,干部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中的重要问题,人才队伍建设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的重要问题;
(3)纪律检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事项;
(4)研究、决定和处置突发性公共事件、涉农恶性案件和自然灾害等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信访维稳中的重要事项。
5.研究各村(居)和镇属单位请示、报告的重要问题。
6.研究政府资产处置,包括房屋、门店、场地等承包、出租、转让等重要事项。
7.研究决定需由镇领导班子会议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
重要人事任免,主要指镇党委、政府各办、站、所等部门正职的任免。遵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三)重大项目安排
1.镇政府全额投资或部分投资1万元以上(含)的以工业、城建、交通、环保、农林水、商贸旅游、社会事业等为主的项目;
2.由镇政府授权机构融资投入5万元以上(含)的以工业、城建、交通、环保、农林水、商贸旅游、社会事业等为主的项目;
3.合同引资500万以上(含)且用地50亩以上(含)的招商引资项目;
4.需镇政府“一事一议”的招商引资项目。
(四)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
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是指涉及1万元以上(含)资金的调配使用,主要包括:
1.城镇重大基础设施改造、建设工程,需本级财力安排建设资金;
2.其他应由集体决策的大额度资金。
(五)决策的方式
镇领导班子集体决策重大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会议分别由书记、镇长主持。议题由提议人作简要说明,与会人员就议题充分讨论,因故未到会的班子成员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或建议。会议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其它方式进行,不能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的形式代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实行末位表态制。决定多个事项时,应当逐项表决,表决事项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为通过。对意见分歧较大的事项,如无时限要求,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下次再议决。决策结果要形成会议纪要。
(六)决策的执行
1.“三重一大”事项经有关程序决策后,由班子成员按集体决定或分工,负责组织实施。
2.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同时,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组织报告。
3.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确需变更的,应按有关程序重新作出决策。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需作出临时处置的,应在事后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未完成事项如需领导班子重新作出决策的,经再次决策后,按新的决策执行。
      五、请示汇报制度
(一)按照逐级请示汇报的原则,凡属本人或本办公室可以解决或决定的事项,由本人或本办公室解决或决定。超出职权范围或须向领导报告的事项,应向主管或分管领导请示、汇报,再由主管或协管领导向书记、镇长请示汇报工作。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越级请示,也不多头请示。
(二)各村(居)委会提交给镇政府的请示报告,先由驻村班子领导及分管领导出具意见、建议,再由分管领导向书记、镇长请示汇报,并根据需要提交班子会议决定;各村(居)委会提交给县级及以上部门的请示报告,要先由分管领导出具意见、建议,并由分管领导向书记镇长请示汇报,再向上级部门提交。
(三)各主管领导和办公室负责人对请示汇报应及时答复;一时答复不了的,应说明理由;对超出职权范围无法答复的应向书记、镇长汇报。
(四)向领导汇报工作,应提前做好准备,突出重点,简明扼要。
(五)遇有下列情况,可越级请示汇报或先处理后请示汇报:
 1.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或重大事故,重大险情急需有关领导处理的情况时。
 2.时间紧急又无法与直接领导取得联系时。
 3.领导授权同意时。
 4.上一级领导在某些事项或某一方面工作要求向其请示或汇报时。
 5.上一级领导直接交办的工作,可按领导的要求,先办理,后向直接领导汇报。
(六)如因请示汇报不当,造成不良影响或工作失误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应责任。
      六、考勤值班制度
(一)实行考勤登记制度。由各办公室主任或部门负责人负责做好本办公室人员的考勤登记,月底经分管领导签名后将考勤情况交党政办存档。突发事件按通知和签到情况统计出勤。
(二)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上班时间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擅离岗位或串岗聊天,不得利用办公室电脑或手机玩游戏、聊天、炒股、浏览与工作无关的内容等。凡因违反工作纪律等受到本级通报批评的,一律扣除当事人一个月月均奖及工作津贴;凡因违反工作纪律等受到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一律扣除当事人三个月月均奖及工作津贴,并取消参加当年度绩效奖励分配资格。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需负连带经济责任的,一并由当事人负责承担。
(三)实行请假审批。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请事假,因特殊情况确需请事假的,一律凭请假条请假。镇班子必须先报告书记和镇长,并由书记或者镇长审批;五大办主任2天内(含2天)的由分管领导审批,超过2天的由书记或镇长审批;镇一般干部职工,1天内由各办公室主任或部门负责人审批,2天内(含2天)由分管领导审批,超过2天的由书记或镇长审批。请假条必须在休假前交党政办备查,事后请假和口头请假无效(紧急情况除外,但需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按旷工处理。各村(居)书记、主任,1天内(含1天)由驻村领导批准,超过1天的由书记或镇长批准,如需离开始兴范围必须报书记、镇长批准;一般村(居)干部由各村(居)书记或主任审批。全年请假累计超过30天者,取消参加当年度绩效奖励分配资格(参加上级安排的开会、学习和经批准的住院、婚假、产假除外)。请假结束后,即时销假,需续假的,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四)请假原则上先安排公休假,如公休假休完的再请事(病)假。请病假的需提供近期医院就诊证明材料;如拒不提供医学证明的,按事假处理。对上述资料有疑问的,镇有关部门应到医疗机构查验相关资料。工作人员弄虚作假,利用虚假材料请病假的,除按旷工处理外,并交镇纪委负责处理。
请假期间工资待遇按以下方案执行。
1.当月请假(不含年休假等法定假,下同)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的,当月工作津贴、月均奖等按50%发放;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的,扣发当月工作津贴和月均奖。
2.事假、病假的工资福利待遇发放标准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五)实行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制。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统一在党政办值班,积极维护政府大院安全,接待来访群众,随时处理职权范围内有关事项。如遇重大或突发事件,值班人员应及时向镇领导汇报。否则,若出现重大事件,后果自负。
(六)实行奖惩制度。上班迟到、早退一次扣50元,旷工半天扣100元,旷工一天扣200元。累计旷工达到三天以上的在编人员,年度考核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镇聘人员取消当年参加绩效奖励分配资格;旷工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在编人员,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等次,镇聘人员作辞退处理。镇干部、职工应按时参加镇召开的有关会议及各种学习和活动,迟到一次(超过点名时间为迟到)扣50元,缺席一次扣除100元(开会,办事,请假除外)。全年累计缺席3次以上或迟到、早退4次,取消参加当年度绩效奖励分配资格。如遇组织上山打火、征地拆迁、处理群众斗殴等突发事件,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迟到一次扣50元,缺席一次扣200元。以上涉及扣钱的金额均在当年绩效奖励中兑现。
      七、休假制度
(一)个人实际工龄所对应的允许休工龄假天数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年限满一年不满10年的,休工龄假5天;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休工龄假10天;年限满20年及以上的,休工龄假15天。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领导干部,不享受当年的带薪休工龄假。
(二)带薪休工龄假的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3月至10月。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休工龄假天数可以一次性休完,也可以分二至三次休完,但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休假总天数。
(三)休工龄假期间,凡离开本县区域的,要将去向报告镇主要领导,并保持通讯全天候畅通。不能超期休工龄假,回来要及时销假。
      八、公章使用制度
 
    (一)镇党委、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公章使用范围
1.以镇党委、政府、政府办名义发出的公文。
2.对外联系工作需镇党委、政府、政府办开具的工作介绍信。
3.向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的工作报告、请示、报表等。
4.以镇政府名义签订合同、协议。
5.以镇党委、政府名义颁发奖状、荣誉证书等。
6.需开具证明的其它事项。
(二)使用镇党委、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公章批准权限
1.由镇党委书记、镇长签发的正式文件,党政办公室可以直接加盖党委、政府、政府办公章。
2.需要加盖公章的日常工作材料、报表、证明、介绍信等,由经办人请示主管领导,经主管领导把关、签字,由党政办公室加盖公章。
3.上报的请示报告、重大工作汇报等,需加盖党委、政府、政府办公章的,经主管领导把关,党委书记或镇长审核、签字后,由党政办公室加盖公章。
4.签订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等,需加盖镇人民政府公章的,需经书记、镇长审阅同意后,由镇主要领导签订或授权分管领导签订,并由党政办公室加盖公章。遇紧急上报的文件、报告、材料,党政主要领导不能当时签字,需要加盖党委、政府、政府办公章的,由主管领导签字,并电话向主要领导汇报,经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党政办公室加盖公章,主要领导补签字。
5.党政办人员要按用印部门、时间、内容、经办人、批准人等项目做好盖章登记工作,每月初将上月登记册报党委书记、镇长、党政办主管领导审查。
(三)镇党委、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公章保管
1.镇党委及镇政府、政府办公章分别由镇组织办、党政办保管、使用。
2.镇党委、政府、政府办公章原则上不准带离办公室。如因工作需要外借使用的,由经办人填写《城南镇公章借用申请登记表》,经镇党政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可外借使用,外借结束后要及时归还。公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不得用作他用,否则承担一切责任后果。
3.镇党政办要严格执行公章使用制度,对不符合用印规定的,有权、有义务拒绝用印。 
     九、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一)接待人员要求:上级部门或外单位来人,实行对口接待。接待县领导时,业务关联的分管领导应出席作陪。
(二)报餐程序:本镇会议尽量节约开支,所有用餐原则上在食堂报膳。报餐人凭函、会议、检查等通知填写报餐审批单,经镇长同意或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三)餐费报销:所有用餐统一由办公室填写接待清单,各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镇长审批。在外餐厅用餐的,由陪餐人使用公务卡进行刷卡支付,并提供刷卡凭证、用餐发票和清单,待镇长审批后由财务转账至公务卡账户;或由餐厅出具发票和用餐清单,待镇长审批后由财务直接转账至餐厅账户。凡未经同意的用餐,一律不予报销。
(四)其他接待要求:安排公务用餐时要求按照规定,本着有利于公务、务实节约的原则,严格陪餐人数、接待标准等规定事项。接待标准按规定执行,不得超标。公务用餐禁止用酒。
      十、财务管理制度
(一)本镇一切经费开支,严格执行镇长“一支笔”审批制度,并按照财会制度的要求,从勤俭节约的原则出发,保证专款专用,合理使用。
(二)各项开支先报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开支,各种报销凭证必须有正式发票,发票内应列明开支内容,发票背面应注明开支用途,并且要有经办人、证明人和审批人签名后方能报销。禁止用“白条子”代替报销凭证。各项支出因公务需报销的单据,10日内交镇长审批。10日后视情况报销。
(三)财务人员要廉洁奉公,坚持原则,遵守财务制度,经常清查账目,做到日清月结,账目清楚。收款员收到款后,三天内须上缴镇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严禁坐收坐支。如业务需要向镇财务借用备用金的,原则上不能高于3000元,且必须当月清账;其余开支必须由财务统一支付,减少现金使用。财务人员每月月底向书记、镇长报送资金报表。
(四)财务公章由出纳专人保管,出纳由于出差、请事假等原因需要移交公章的,由镇长指定专人代管,并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十一、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一)办公用品管理范围
1.耐用办公用品,包括:计算器、订书机、文件夹、剪刀、戒纸刀、直尺、起钉器等。
2.易耗办公用品,包括:打印纸、传真纸、墨盒、碳粉、墨水、签字笔(芯)、铅笔、笔记本、胶水、钉书针、回形针、橡皮擦、涂改液、印泥、信笺纸等。
3.办公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空调、复印机、速印机、传真机、电话机、摄像机、照相机、碎纸机、饮水机、取暖器以及办公桌椅等。
(二)办公用品(含各类广告牌制作)的采购
1.耐用办公用品、易耗办公用品,由党政办根据实际需求情况统一购买。
2.各办公室添置、更新办公设备及购入广告、宣传类制品,须先提出方案交党政办,广告、宣传类制品500元以下的,分管领导批准后,党政办统一采购,500元以上的,由党政办汇总报镇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党政办统一采购,相关办公室签字证明。
3.财会室负责核对办公用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和价格,确保无误后结算支付。
4、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管理制度。对目录内及限额以上的,按《始兴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广东省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办理。对目录以外及限额以下的采购,含宣传广告、货物及工程等,集中统一由党政办统一购买。各业务办(组)负责提供采购需求、资料清单、预算等材料提交党政办,党政办再提交班子会讨论形成决定后予以采购。各业务办(组)负责采购物品、服务、工程的使用和管理。
(三)办公用品的入库和领取
1.党政办建立办公用品入库和领取登记簿,记录办公用品的购入、发出和库存数量。
2.办公用品领取人、经手人必须在登记簿上亲笔签名,原则上不得由他人代签、代领。
3.凡借用办公用品要履行登记手续,用完后应及时归还。
(四)办公用品使用的检查监督
1.党政办每半年开展一次办公用品的盘点、核对工作,做到帐物相符。
2.每年公布一次干部职工领取办公用品的情况。
3办公设备由使用者个人、办公室各自妥善保管;公共财物由党政办保管。
4、节约使用办公用品,严禁浪费或将办公用品用于私人需要。
     十二、保密工作制度
(一)全体干部职工必须把遵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工作作为自己庄严的职责,自觉遵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增强保密观念;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做好保密工作,加强保密教育。
(二)文件的传、借阅均要严格办理登记手续,发现失、泄密现象,应及时报告,并认真组织追查处理。
(三)坚持在办公室阅读秘密文件。凡秘密以上文件,不得随身携带回家或在公共场所阅读,传阅的文件应妥善保管,“三密”文件领导阅后应退回党政办公室。
(四)因工作需要翻印或复印上级文件,必须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严格控制印数,凡复印的文件,一律不得再复印。
(五)要注意内外有别。在私人通信及电话中,在公共场所和无关人员面前,不得谈论需要保密的问题。
(六)严禁在互联网计算机及与之相连的软盘、U盘、光盘、移动硬盘等移动存储介质上存储、处理国际秘密和内部敏感信息。
(七)严禁在互联网网盘和云盘中存储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信息。
(八)严禁使用互联网电子邮箱收发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信息。
(九)严禁在即时通信、微信、微博、论坛等互联网应用中发布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信息。
(十)拆除或关闭互联网计算机的摄像头和麦克风。
(十一)将互联网下载的有关资料导入涉密计算机,应采用光盘刻录或使用普通U盘通过“三合一”单导设备导入。
(十二)不点击陌生账号的电子邮件及链接,对熟悉账号的可疑电子邮件,应先与对方确认后再点击阅读。
(十三)不以单位名称及缩写、个人姓名、房间位置等作为互联网计算机主机名,不存储可能泄露用户身份信息或相关工作人员信息的资料。
(十四)安装防病毒和防火墙等防护软件,定期更新系统和应用软件补丁;或安装“影子”系统,防止对计算机系统的非法篡改。
(十五)发现受到不明邮件攻击等异常现象,可重新安装操作系统,并向保密部门报告。
      十三、车辆管理制度
(一)车辆实行专车专人驾驶。每台公务车指定专人驾驶和维护,未经镇主要领导同意,车辆管理人员不得擅自用车,不得将车交他人驾驶,否则,一旦出事,由该车专职管理人员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二)办公用车实行提前申报,先急后缓、先重后轻、早申请早优先的原则,且由办公后勤组统一安排登记、调遣、维护。参与公车改革的人员,在规定的范围内(杨公岭、河南、罗所)不得使用公车。
(三)因公务到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外、特殊情况、重大公务、突发事件等用车,需申请人填写好公务用车派车单,由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并经镇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由党政办统一调配公车,公务用车结束后,由驾驶员将本次用车派车单交党政办保管。
(四)专职司机要确保行车安全,并认真搞好车辆日常保洁保养工作,平时车辆脏后随时清洗,乘车同志也要爱护车辆,注意保持车内外卫生。
(五)驾驶人员发现车辆故障,须及时报告办公室,由办公室登记后,交由车辆维护人员送检送修维修。车辆送检维修先报主要领导同意后,即到指定修理厂,维修项目需先报维修清单费用,请示镇主要领导同意后再作修理。车辆维修保养费预计在1000元以下的(含1000元),由镇主要领导批准;超过5000元的(含5000元)需经班子会议讨论。
(六)公务摩托根据工作需要调整至相关办(组)使用,由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保养维护。
      十四、短信平台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规范政务信息发布,促进我镇政务信息化健康发展。
(二)镇政府短信平台发布对象为镇政府领导干部职工、镇属单位、各村(居)等。
    (三)镇政府短信平台管理主体为镇党政办。党政办履行以下职责:
1.指派专人负责对短信平台进行管理和维护。
2.定期收集和整理发送对象的手机号码,及时更新短信集团网络内容,确保信息通畅。
3.切实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妥善保管好平台账户名称和密码。
(四)镇政府短信平台使用,应遵守下列守则:
1.不得利用镇政府短信平台发布非法、反动、色情、暴力的信息。
2.不得在短信平台发送危害国家安全和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
3.不得利用短信平台进行营利性商业活动,不得把短信批发或转包给他人。
4.凡未经镇领导或党政办领导审核和批准的短信内容,一律禁止发送。
5.镇政府短信平台发出的信息落款一般都要署“城南镇党政办”。
6.发送短信内容必须真实、准确,绝不允许有任何玩笑或其他无聊性质的内容。
(五)建立健全信息联络员制度,要求各镇属单位、各村(居)委会要指定信息联络员,保证24小时政务信息的畅通。   
     十五、信访制度
(一)信访工作实行首问负责制和分级负责制以及归口管理的原则。
(二)凡群众来信、来访应作登记,来信、来访记录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和外传。
(三)对来信、来访应根据其内容和缓急情况做好拟办、转办、催办工作,转出信件要履行签字手续。
(四)对来访的群众要热情接待,听取陈述,做好记录。需要有关领导接待处理,经请示同意后由领导接待。
(五)除匿名信外,应将来信的处理情况及时回复本人。如来信、来访提到的问题一时难以解决,应向来信、来访人说明情况。
      十六、下乡制度
(一)凡镇党委、政府布置的工作任务,各驻点镇干部职工应及时下乡传达并实地协助村委会完成。
(二)下乡工作要坚持群众观点,走群众路线,办事程序化正规化、公开化。
(三)下乡干部要严守工作纪律,坚持廉洁自律。不得接受村委会宴请,一般回政府食堂就餐;确需在外就餐的,要本着节俭的原则,严格控制标准。
(四)严禁在下乡工作时间做与工作内容无关的事情,严禁借下乡为名做个人私事。
(五)下乡工作中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向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汇报,以免造成重大事件的发生。
      十七、驻村工作制度
(一)实行驻村领导负责制。驻村领导对所驻村全面工作负领导责任,其他驻村镇干部协助驻村领导做好驻点村工作,村支书(主任)负主要责任,其他村干部负直接责任。
(二)指导驻点村理清发展思路,制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规划。
(三)督促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认真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党建、精准扶贫、经济发展、信访维稳、林业生态安全、安全生产、计划生育、民生保障等)。
(四)督促村级严格执行好各项管理制度,指导做好集体资产管理、各类承包合同签订等。
 十八、新闻稿件报送及其奖励制度
(一)奖励范围
1.国家级:《人民日报》、《求是》、《新华社》、《中新社》、《中央电视台》、中央电台、中国政府网、人民网、新华网等相应媒体。
2.省级:《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南方》、广东广播电视台、广东电台、省政府网、粤办信息等相应媒体。
3.市级:《广州日报》、《韶关日报》、韶关电视台、韶关电台、市政府网、韶关信息等相应媒体。
4.县级:《今日始兴》、始兴电视台、县政府网、始兴信息等相应媒体。
(二)奖励对象
凡在各级新闻报刊、网站和政府信息媒体上发表关于我镇政务信息、经验做法以及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事例的全镇干部职工。
(三)奖励标准
1.国家级:500字以下300元,500字以上500元。其中在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等影响广泛的媒体报刊上刊发的,经镇班子会议讨论通过可适当提高奖励金额。
2.省级:500字以下200元,500字以上300元。
3.市级:500字以下80元(《韶关日报》、韶关电视台100元),500字以上100元(《韶关日报》、韶关电视台200元)。
4.县级:500字以下30元,500字以上50元。
(四)奖励办法
1.若被上级部门评为优秀通讯员,奖金按照上级部门奖励标准再另行配套奖励。
2.政务信息激励金按季度申报,每季度发放一次。在各类媒体、刊物上刊发的文稿由作者本人自行收集,持所载报刊、杂志原件(复印件)或所载网站截图信息向镇办公室申报备案。办公室每季度汇总后,填写《城南镇宣传报道和政务信息奖励审批表》,经镇班子会议审定后,由财务室核发激励金。
3.在各级各类报刊、杂志等平面媒体第一版上刊发,奖励标准相应提高20%,头版头条刊发,奖励标准相应提高30%。
4.奖励标准只按篇数计算稿费,不按署名人数计算。
5.在未列入本办法奖励范围目录的其他网站、报刊、杂志、官方微博、广播电视等媒介发表刊载的,一律参照市级奖励标准执行(各类媒介自行转载的不列入奖励范围)。如有特殊情形,经镇班子会议讨论后确定。
6.政务信息激励金统计发放以实际采用为准,如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媒体(介)都有刊发的,可累加统计,不重复计算。
(五)投稿要求
1.各办公室累计全年信息采用不得少于12条。
2.文稿内容必须是正面宣传我镇工作,内容要真实、典型,做到实事求是、数字准确、情况清楚,新闻稿件类还要注重时效性。新闻照片要求主题突出、角度新颖、新闻价值较高、画面清晰、层次丰富。
3.对外报送政务信息须各分管领导审核签发。一般的政务信息、宣传报道稿件由分管领导签发;重大的(敏感的)政务信息、宣传报道稿件由分管领导、分管文化宣传领导签发。未经镇领导审批自行投稿,如宣传报道内容失实造成不良影响的,所产生的后果由作者自负,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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