顿岗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最大程度减轻或者避免因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广东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韶关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始兴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影响我镇行政区域内的所有重大气象灾害风险以及由之引发各项次生灾害的防范和应对工作,重大气象灾害包括台风、暴雨、寒冷、干旱、高温、大雾、灰霾、道路结冰等八种灾害天气风险。
(一)台风灾害风险
台风是指生成于西北太平洋和南海海域的热带气旋系统,其带来的大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常易引发洪涝、风暴潮、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台风带来的大风、暴雨,给江河、水库等水域以及陆地的生产生活带来较强破坏性灾害。
(二)暴雨灾害风险
暴雨是指24小时内累积降水量达50毫米以上,或12小时内累积降水量达30毫米以上的降水;大暴雨是指24小时内累积降水量达100毫米以上,或12小时内累积降水量达70毫米以上的降水;特大暴雨24小时内累积降水量达250毫米以上,或12小时内累积降水量达140毫米以上的降水,短时强降水或持续强降水过程可能导致城乡积涝、江河泛滥以及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
(三)寒冷灾害风险
寒冷是指强冷空气的突发性侵袭活动带来的大风、降温等天气现象,寒潮和强冷空气引发的大风、低温、雨雪冰冻、雨凇等灾害影响人体健康以及农林牧渔业、交通、供电等方面。
(四)道路结冰灾害风险
道路结冰是指由于低温,雨、雪、雾在道路冻结成冰的天气现象,可能对交通、电力、人员出行、通信设施等造成危害。
(五)干旱灾害风险
干旱是指长期无雨或少雨导致土壤和空气干燥的天气现象,干旱可能造成人及动物饮水困难,农、林作物减产甚至绝收,并可能引发森林火灾。
(六)高温灾害风险
高温是指日最高气温在35℃以上的天气现象,可能影响人体健康、动植物生长以及交通、供电、供水等方面。
(七)灰霾灾害风险
灰霾是指大量极细微的干尘粒等气溶胶均匀地浮游在空中,水平能见度<10公里,相对湿度>95%的空气普遍浑浊天气现象,排除降水、沙尘暴、扬沙、浮尘、烟幕、吹雪、雪暴等天气现象造成的视程障碍,可能对交通、环境、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
(八)大雾灾害风险
大雾是指空气中悬浮的微小水滴或冰晶使能见度显著降低的天气现象,可能对交通、电力、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
四、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全面加强应对气象灾害的应急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二)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标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依法规范、协调有序。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做好气象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各有关单位信息沟通,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实现资源共享,确保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规范有序、运转协调。
五、组织体系
设立镇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对全镇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和指挥,重大、特别重大气象灾害发生后,指挥部可以根据需要,在事发地设立气象灾害现场指挥部。
(一)指挥部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气象灾害防治、抢险救灾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令。
2.组织指导各村(居)制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并组织协调镇级、所属村(居)、学校等主体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3.在发生重大气象灾害期间,安排人员值班。了解掌握天气动态,组织协调所属各村(居)、学校、厂矿企业做好恶劣天气防御工作。
4.组建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并进行日常的培训。
5.收发报送相关信息和统计上报灾情,组织协调群众的安全转移及安置工作。
6.配合上级做好气象灾害救灾经费、救助物资的发放,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和灾后重建工作。
(二)指挥部组成
指 挥:郑万龙
副指挥:王建明、陈乙明、龚冬华
成 员:饶伟强、钟兴国、卢慧敏、林 芳、张广华、刘 丹、张 欣、黄俊利、钟良福、雷万新、刘 华、张爱民、李碧芳、李世雄、钟炳奎、莫南楠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三个小组:
1.办公室
组 长:龚冬华
副组长:刘 丹
成 员:雷万新、饶志锋、谢思政、黄卓颖、梁 楠、蔡达优、陈 宏、何晓育、温建华
2.应急抢险组
组 长:钟兴国
副组长:李世雄
成 员:申峻任、钟炳奎、卢海川、莫南楠、邓 娣、邓 杰、卢秋鹏、陈晓兴、林佳祥、陈烨、陈文华、李炳雄、吴宏建、陈瀹元、张莲、张仕华、陈友忠
3.转移安置组
组 长:饶伟强
副组长:卢慧敏
成 员:温惠祺、罗程学、李海平、陈如海、何永强、张永柱、肖顺菲、陈赞云、曾 洁、陈晓慧、肖健芳、吴美婷、华文欠、李华桥
4.救护保障组
组 长:张广华
副组长:林 芳
成员:李君煌、聂福远、张树文、夏耀强、刘志省、梁秀静、谢文根、杨隆洁、涂程珍、何帆好、卫生院和派出所工作人员
六、情景构建
台风、暴雨、寒冷、干旱、高温、大雾、灰霾、道路结冰等八种重大气象灾害事件的常见应急情景如下:
(一)基础设施
电力、通信、能源、供水等设施设备或传输线路、管道损毁造成电力、通信、能源、供水等传输中断。
(二)交通
国道、县道、乡道、高速公路等交通要道受阻,大量人员滞留,应急救灾物资运输受阻。
(三)洪涝灾害
强降水可能造成江河洪水、城乡内涝、山洪暴发,冲塌房屋,山塘、水库、尾矿库决堤,水利设施损毁。
(四)地质灾害
强降水可能引发泥石流、山体滑坡、山体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
(五)生产作业
企业厂房、围墙倒塌,供电变电站、塔吊、龙门吊及其他大型设备等损毁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及次生、衍生灾害。大型广告牌、电线塔(杆)等被风吹倒,可能造成人员伤亡事故。水上航行、作业船只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甚至引发重大安全事故,造成设施损毁,人员伤亡。
(六)农林牧渔业
农作物倒伏减产甚至绝收,林木、苗木受损,家禽、牲畜及水产品被冻死或患病,畜牧、水产养殖业遭受损失。
(七)教育安全
学校停课,可能影响重要考试,在校或路途师生安全受到威胁。
(八)旅游景观
旅游景观、旅游设施损毁,旅游人员安全受到威胁,造成游客滞留。
七、应急响应机制
(一)应急响应等级
按照气象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的程度、范围和发展趋势,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级别由轻到重分为Ⅲ级、Ⅱ级、I级三个等级,镇指挥部按照气象灾害程度、范围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类别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
Ⅲ级响应
Ⅲ级气象灾害事件发布后,或者气象灾害已经在我镇造成一般影响,镇指挥部立即组织成员分析研判,对气象灾害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镇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
Ⅱ级响应
Ⅱ级气象灾害事件发生后,或者气象灾害已经在我镇造成较大影响,镇指挥部立即组织成员分析研判,对气象灾害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镇指挥部副总指挥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同时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备,请求上级管理部门援助。
I级响应
I级气象灾害事件发生后,或者气象灾害已经在我镇造成重大影响,镇指挥部立即组织成员分析研判,对气象灾害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镇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I级应急响应,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同时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备,请求上级管理部门援助。
气象灾害已得到有效处置后,Ⅲ级应急响应、Ⅱ级应急响应、I级应急响应需经上级管理部门评估短期内灾害影响不再扩大或已减轻,镇指挥部应及时的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响应。
(二)应急响应评估
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终止后,镇指挥部应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针对气象灾害损失情况、造成灾害的原因及相关气象情况进行调查、评估与总结,分析气象灾害应对处置工作成功经验与教训,提出改进措施。调查评估工作结束后,由镇应急办将调查评估结果与应急工作情况报送上级。
八、灾后重建恢复
镇指挥部要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制订恢复重建计划,尽快组织修复被破坏的交通运输、水利、电力、通信、供排水、供气、输油、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确保受灾地区早日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一)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规范,对应急保障给予相应资金支持。超出当地恢复重建能力的,应及时向上级申请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智力等各种形式的支援,鼓励公众参加气象灾害商业保险和互助保险。
(二)物资保障
做好抢险救灾需要的救援装备、医药和防护用品等救援物资储备,加强饼干、饮用水等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重大气象灾害发生后,镇指挥部应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加强灾区治安管理,积极参与救灾、服务群众等工作,确保抢险救灾物资的运输畅通。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返还被征用的财产、土地等资源,财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要按照国家和省、市、县的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三)信息发布
要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主动向社会发布重大气象灾害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九、监督管理
(一)预案演练
各村(居)、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举行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镇指挥部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指导开展气象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
(二)宣教培训
镇指挥部要指导帮助各村(居)、各有关单位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对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工作的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公众主动获取预警信息的意识,提升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责任与奖惩
按照有关规定,镇指挥部要对在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附则
(一)预案的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解释权归顿岗镇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所有,未尽事宜由镇指挥部会议讨论调整补充。
(二)应急预案的更新和维护
本预案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面临的事故风险发生重大变化、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问题、以及在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者出现新的情况,则应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
(三)应急预案的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