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兴县土地储备中心:
报来《关于广东省始兴县非法开采矿产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的立项申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广东粤北南岭山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实施方案》和《韶关市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文件要求,恢复区内生态环境,尽快做好始兴县非法开采矿产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同意实施广东省始兴县非法开采矿产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广东省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020-440222-77-01-022308)。
二、建设地点: 始兴县太平镇、澄江镇、司前镇、隘子镇。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主要进行清理废弃物1891 m³,截排水沟245.27(100 m³),水泥涵管910m,沉砂池440m,削坡减载441 m³,挡土墙1830 m³,土地平整85.46h㎡,撒播生石灰13.02t,覆土122.31(100 m³),翻耕65.97h㎡,栅栏429m,乔木44.13(100株),灌木40.4(100株),攀缘植物390.63(100株),喷播草籽65.97 h㎡,警示牌74个,GPS监测墩22座,GPS监测264次,取样132个,人工巡视198次,养分管理43.2 h㎡,修枝补种43.2 h㎡,病虫害防治43.2 h㎡。治理范围为229845㎡,实际治理面积227812㎡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为50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为470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
五、项目招标工作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项目建设严格按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要求落实好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请在项目开工前到县生态环境部门办理好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手续。
七、在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组织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保证工程质量,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
八、批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始兴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广东省始兴县非法开采矿产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用地预审意见》和《关于广东省始兴县非法开采矿产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项目的规划意见》(始自然规函〔2020〕7号)。
附件:始兴县建设工程招标核准意见(始发改招核202013).doc
始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