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中心):
《始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临聘人员管理制度》已经局班子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始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9年10月30日
始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临聘人员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局机关临时聘用工作人员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临时用工条件
临时人员必需政治素质好;具备岗位任职的基本条件和技能;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办理程序
(一)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在平等自愿的条件下,双向选择,择优聘用。
(二)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用人申请,由局务会议研究决定,行政股负责招聘事宜。
(三)招聘时应根据岗位需要提出招聘条件,并向外公告。采用个人报名、资格审查、业务考核、面试和综合评定的基本程序,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定人选,报局领导研究决定。
(四)行政股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确因工作需要须续聘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五)行政股与用人股室对受聘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在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将是否续聘意见报局主要领导同意后与受聘人员签订续聘合同或终止聘用合同。
三、监督检查
由局纪检监察人员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责任追究
在工作过程中,故意违规、违法办理或者因过失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具体承办人和股室负责人承担责任,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五、廉政风险点
机关招聘临时用工人员负责人及具体承办人违反相关规定,造成招聘人员不符合条件要求,不能很好履行岗位职责,影响局机关高效运转。
六、防范措施
(一)严格按照《机关临时用工聘用管理制度》办理。
(二)加强临时用工聘用工作的监督,督促责任人、承办人严格按规章制度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