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推动依法科学监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围绕2020年我县安全生产监管中心工作和具体任务与要求,编制我局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部署,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全社会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将全市各类事故死亡人数、较大事故起数以及亿元GDP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从业人员十万人事故死亡率等严格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以内。
(三)主要任务。
1.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2.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
3.进一步提升监督检查工作效能。科学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充分发挥专家技术指导作用,全面客观准确地查找问题和隐患,提高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二、监督检查人员数量和检查工作日测算
根据三定方案,局相关股室依据本部门在职人员数量、所监管行业情况等相关考量因素,各自确定检查人员数量、检查工作日和企业名单,并具体负责本部门检查计划的实施。县交通运输局现有在职人员44人,2020年实际直接从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人员8人,约占在册人数的18%。
三、监管生产经营单位名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
根据我局“三定方案”职责,局相关股室依据本部门在职人员数量、所监管行业情况等相关考量因素,确定了风险等级高、易发生事故的运输企业、驾培学校、渡口渡船、高速建设工程、汽修企业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作为我局2020年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名单。
四、监督检查重点事项
对生产经营单位应重点检查的内容:结合我县实际,在对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履职、企业“五落实、五到位”、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安全投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作业等方面开展检查的基础上,根据重点行业领域特点,加强以下内容的监督检查:
1.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情况;
2.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教育培训档案的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1.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4.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15.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6.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7.其他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情况。
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一)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以“依法治安”为理念,依托“安全生产月”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平台,利用多种宣传方式,在全县掀起学法、用法热潮,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创造有利的法制环境。
(二)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检查力度,强化安全生产培训责任意识。坚持“以检查促培训,以培训保安全”的原则,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为重点,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年度培训计划制定及落实、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的建立和“三项岗位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及建档情况作为日常检查的重点内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以强有力的执法检查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正确的检查理念。各股室(部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监管责任,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全面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服务,促进企业增强守法意识和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局各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执法检查工作负责,并根据实际情况参加执法检查。
(二)文明执法、强化服务。局机关各股室(部门)要加强自身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树立服务大局、服务企业、执法为民的思想,积极主动为企业规范生产经营排忧解难,引导企业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