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教〔2010〕127号 签发人:朱德生
关于对我县教育系统2009年职称评定人员
实施聘任后所需经费的请示
县政府:
经统计,我县2009年已评定职称的教师共有128人,其中副高级(中学高级)14人,中级(中学一级、小学高级)87人,助理级(中学二级、小学一级)26人,员级(中学三级)1人。根据县编委《关于同意对已评定职称的教师实施聘任工作的批复》(始机编〔2008〕12号文)的通知精神,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我局已于2010年8月对以上128人实施了聘任。聘任后,以上人员新任职务工资从2010年9月起执行,月需增资13473.00元,经测算,今年9至12月新任职务人员工资共需增资53892.00元,所需经费请由县财政局审核解决。
以上请示当否,请批示!
附:《关于同意对已评定职称的教师实施聘任工作的批复》
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郭志刚)
主题词:教育 请示
始兴县教育局人事监察股 2010年10月22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