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印发始兴县2009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始科教200922
 
印发始兴县2009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学校(园):
现将《始兴县2009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向局教育股反映。
                                  
 
 
                      始兴县科技教育局
                      二○○九年二月十五日


 
2009年始兴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工作指示精神,推进“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狠抓隐患整改,强化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广大中小学生人身安全和健康成长,为庆祝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庆典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预防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为中心,以学校人员聚集场所为重点,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摸清各类事故隐患底数,不断加大隐患整改资金投入,彻底整改学校各类事故隐患,进一步加强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监控技术建设,建立实行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为一体的防范格局,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三、工作任务
(一)对学校防火安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
(二)对学校交通安全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中小学、幼儿园是否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学校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幼儿的机动车辆是否经检验合格并定期进行维护,机动车驾驶员资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三)对学校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锅炉、燃气、水电、体育场地与器材等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设施,以及实验室、礼堂、学生食堂、宿舍、厕所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四)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治安状况、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对管制刀具流入校园情况的进行全面清查和收缴。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学校附近的生产、经营和储存有毒、有害和危险品的工厂企业进行环境评估,消除学校周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五)对学校危房改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有D级危房仍在使用,对于一般危房是否及时加固检修,校舍是否位于可能受到塌方、水灾危害的位置并采取了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对由于冰雪、凝冻原因新增的危房,是否建立档案并落实了防范措施。
(六)对学校卫生设施、餐饮设施、日常饮用水、自备水源及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情况,食品卫生许可证领取情况,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农村地区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
(七)对学校安全教育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落实情况,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情况,开展“安全教育日周月”活动情况,学校法制副校长聘用情况,中小学校长、教师安全培训开展情况。
(八)对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安全领导机构是否健全,责任制度、检查报告制度是否落实,校园安全防控系统设备、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是否健全。
(九)对学校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演练次数、方案、总结和相关图片资料。要求各校每学期开学第二周星期五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
(十)对学校应对自然灾害和次生灾害的防范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应对自然灾害和次生灾害建立预案情况,学校防雷设施安装和定期检测情况。同时,邻近湖泊、石化企业的学校要密切关注其周边环境变化,防止灾害造成人员伤亡。
(十一)对学校内的商业场所进行检查。对于新建的学生宿舍楼和现无商业网点的学生宿舍楼原则不得设置新营业商业网点。对已有的商业网点要从严控制,重新进行审核,凡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停止经营。要对审核合格的商业网点进行备案。
四、实施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3月15日至3月31日)。各学校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操作性强的落实措施,周密部署,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实施。
(二)自查整改阶段(4月1日至9月30日)。要围绕工作重点,集中时间、组织专人进行各类事故隐患排查,建立事故隐患台帐。专项行动期间,各学校每月要开展1次自检自查。
(三)督查整治阶段(10月8日至11月101日)。科教局将组成检查组对各校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对因领导不重视、工作措施不到位而发生各类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要追究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四)巩固提高阶段(11月11日至12月10日)。各学校要及时进行总结,并于12月10日前向科教局写出书面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各学校主要领导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管理责任。要明确工作目标,把责任分解到每个岗位和个人。对没有按要求组织实施隐患排查治理和排查治理走过场的,要及时纠正,对因此导致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学校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大投入,及时整改。对检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要加大整改资金投入,落实整改责任人,限时进行整改。对因资金困难一时解决不了的历史遗留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死看死守,确保安全。
(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要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原则,对工作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进行总结,完善相关安全制度,逐步健全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五)加强情况反馈,按时上报信息。要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和每月安全事故零报告制度,遇有重要情况或突发事件,迅速启动预案并妥善处置的同时,要及时、如实上报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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