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小学寄宿生星期日及
节假日后返校的通知
各乡镇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学校:
近来,随着进入冬季寒冷天气及雨水天气,我局不断收到有群众反映和投诉学校星期日下午不准寄宿生返校的问题,此问题对教育已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为规范全县中小学寄宿生管理,确保学生在校内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健康成长,创建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现就始兴县中小学寄宿生星期日和节假日后返校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校要确保教育局的政令畅通,严格执行我局印发《始兴县中小学寄宿生管理办法》(始教〔2012〕116号)文件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建立健全寄宿生到校和离校制度。学校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结合本校实际,切实制订本校寄宿生到校和离校制度,在制订制度时要注意避免简单化、机械化、极端化等倾向,不得不顾寄宿生家远等实际情况,规定双休日不准住宿、周日不准到校的做法。
学校要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制定规范学生作息时间的制度,并采取切实措施保证有关规定落实到位。对个别家长因上班不得不提前送学生到校的,学校要保证学生能够及时进入学校、进入教室,确保学生不在校门外等候。对于因故提前到校、不能及时离校和双休日不回家的学生,学校应开放学习、体育锻炼和宿舍等设施,以方便学生自主活动。同时要安排值班人员,加强管理工作,尤其是住宿生的管理,组织好学生入校、离校,确保学生安全。
要安排好寄宿生往返学校时间,采取可行措施,允许寄宿生星期天下午到校。
各学校接到本通知后,必须在12月21日前向学生及其家长做好寄宿生星期日和节假日后可返校的宣传与教育工作,并在12月23日(星期日)安排好有关工作人员做好中小学寄宿生星期日自愿返校的一切准备工作,准许中小学寄宿生星期日自愿返校的学生返校,并妥善安排好他们的就餐、晚修、就寝管理及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
二、各学校要建立和健全寄宿生星期日节假日返校的工作制定。由校长对学校寄宿生管理工作负总责,并指定一名副校长分管寄宿生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相关处室、相关教师,值班领导、教师以及相关厨房工作人员的职责,切实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要强化工作纪律,加大查处力度。各学校不能再以任何借口阻止中小学寄宿生星期日和节假日后返校,要高度重视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呼声,认真做好中小学寄宿生星期日和节假日后自愿返校的相关工作。如在12月23日(星期日)后未执行好局相关文件精神和规定,再次出现群众反映某学校不允许中小学寄宿生星期日和节假日后自愿返校的现象,局主要领导将对其校长进行约谈,并列入校长年度考评内容之一。对问题严重的,造成重大影响的将追究其学校领导的责任。
四、各学校请于12月底将其落实此项工作的情况书面报教育股。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