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始兴县第二届中学生足球联赛的通知
各中学:
按照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第二十一届中小学(幼儿园)“英东杯”文体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韶府办〔2016〕8号)、韶关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16年韶关市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的通知》(韶教办〔2016〕23号)的文件要求,为提高我县中学生参与足球运动的积极性,普及校园足球运动,经研究,决定举办始兴县第二届中学生足球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地点
比赛定于2016年6月下旬,分3个小组进行循环比赛,各组获得前两名的队参加决赛,比赛场地待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竞赛组别
高中男子组(含中职)、高中女子组(含中职),初中男子组、初中女子组。竞赛采取7人制比赛。全县所有高中、初中学校,必须组队加参男、女组别的竞赛。
三、报名办法
每队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12人。定于2016年4月30日前带齐材料到县教育局德体卫艺股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受理,并将报名表电子稿发送至邮箱:sxdtwyg@ 163.com ,联系人:王凯旋。
四、运动员资格
(一)运动员必须是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2015年12月31日前必须具有广东省正式户籍(含符合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考准入条件的非广东省户籍学生)、正式学籍并在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有信息数据的普通中学(含中职学校)在校、在读学生,必须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二)必须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有2014、2015年连续2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上报数据。中职学生须同时具有《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管理数据。
(三)运动员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由运动员所在学校出具该运动员适宜参加其报名项目比赛的证明和比赛期间购买好运动员保险否则当弃权处理。
(四)必须持有学校、家长、参赛队员共同签订“自愿参加体育竞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每人一份。
(五)在省、市传统项目学校就读的运动员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加相应组别的竞赛。
(六)年龄规定:
高中组(含中职):须为1998年9月1日至2001年8月31日出生者。
初中组:须为2001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出生者。
(七)补习生、寄读生、社会考生不能参加竞赛。
五、竞赛办法
(一)第一阶段每名队员每场比赛时间男子不得少于10分钟、女子不得少于8分钟,第二阶段不做此要求。
(二)采用中国足球协会审定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及其有关补充规定。
(三)竞赛采用7人足球赛制,每场赛时70分钟,每半场35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比赛第一阶段分采用小组单循环赛,每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弃权取消全部比赛成绩,积分多者小组名次列前。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分别按下列顺序决定名次:相互队胜者、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相互间比赛进球总和多者、全部比赛中净胜球多者,若仍排不出名次,则抽签排名。 第二阶段小组单循环赛决出名次。初中组各小组第一名决出一、二、三名次,小组第二名决出四、五、六名次。每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弃权取消全部比赛成绩,积分多者小组名次列前。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分别按下列顺序决定名次:相互队胜者、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相互间比赛进球总和多者、全部比赛中净胜球多者,若仍排不出名次,则抽签排名。高中组分一个组进入单循环赛决出名次。每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弃权取消全部比赛成绩,积分多者小组名次列前。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分别按下列顺序决定名次:相互队胜者、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相互间比赛进球总和多者、全部比赛中净胜球多者,若仍排不出名次,则抽签排名。
(四)竞赛使用5号足球;须穿布面、胶钉足球鞋;每场换人不限,换出者不得在同场比赛再次上场;被红牌罚出场者不得参加下一场比赛;同一队员在两个阶段比赛累积2张黄牌,取消其下一场比赛资格;凡场上不服判决,进行纠缠,使比赛中断5分钟以上者视为该队罢赛,临场裁判有权判对方获胜;不论开局或中场弃权,判对方胜,胜方得3分,比分按2:0计,如该场比赛的实际比分超过3:0,则按实际比分计;各队须备两套深浅不同颜色的赛服,守门员与场上其他队员服装颜色要有明显区别。场上队长自备宽6厘米袖标;运动员服装号码须与报名表号码相符,号码不符、无号、重号或号码不清均不得上场比赛。
六、奖励办法
(一)本届比赛高中组奖励前2名,初中组奖励前6名,颁发奖杯、牌匾和奖金。第一名颁发奖杯、牌匾和奖金;第二名至六名颁发牌匾和奖金。第一名奖励1500元、第二名奖励1300元、第三名奖励1000元、第四名奖励800元、第五名奖励600元、第六名奖励500元。获奖运动员颁发荣誉证书、教练员颁发优秀教练员荣誉证书。
(二)设“最佳足球运动员”奖4名(各组别1名),颁发牌匾,并奖励足球1只。
(三)设“最佳教练”奖4名(各组别1名),颁发荣誉证书。
(四)设“道德风尚奖”若干名,颁发牌匾。
七、裁判员
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由主办单位聘请。
八、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九、本竞赛细则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附件:1.始兴县首届中学生足球竞赛报名表
2.始兴县首届中学生足球竞赛资格审查表
3.2016年始兴县中学生足球联赛“自愿参加体育竞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
始兴县教育局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