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认真办理镇第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的通知

关于认真办理镇十六届人大次会议代表建议的通知

镇属各单位、有关直属机构:

    罗坝镇第十六届人大次会议后,收到县、人大代表提交建议17件。为切实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根据《广东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现将代表建议交由你们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收到建议后,要及时进行研究,认真制定办理工作方案,落实“分管领导”责任制,明确具体的承办人员、联系人和建议(完成时间,并于2019年121日前将方案和办理人员联系表(附件2)盖章后报镇人大办公室。

    各承办单位请认真梳理建议内容及承办目录(附件1),若认为有不属于本单位职责或需要增加协办单位的,请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改办(即变更主、协办单位)或增加协办单位,书面提出调整意见并充分说明理由,后报镇党政办,经镇政府同意后,根据实际调整承办单位。逾期申请或重新交办后,不再接受改办或增加协办单位。

    二、明确要求,认真办理

    各承办单位要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建议提出人的真实意图,提高办理工作针对性,确保顺利完成办理工作任务,并及时答复建议提出人。

各主办单位须于2019年1225日底前完成办理答复,按规定的办文格式(附件3)答复每位联名代表,并将征询意见表(附件4)一式三份与答复件送领衔代表征询意见。主办单位收集齐征询意见表后,连同答复件,于1231日前抄送镇党政办(并发电子版)和镇人大办。

    三、加强督查,做好总结

   (一)镇政府将联合镇人大定期开展建议办理工作专项督查,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工作不重视、敷衍塞责、未能及时办复和逾期报送办理进度的单位予以通报。同时,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将纳入单位年终绩效考核内容,并于年底接受人大代表满意度测评。

  (二)办理工作完成后,各承办单位要及时做好综合分析,形成工作总结(含各项建议办理情况),并20191231前报送党政办(并发电子版),同时抄送镇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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