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秋冬季节以来,天气持续晴冷干燥,林区可燃物极易燃烧,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当前,始兴县人民政府已发布《始兴县人民政府野外用火禁火令》,规定全县已全面进入禁火期,各镇、村干部通过各种形式,逐村逐户进行宣传告知,同时组织护林员不间断巡查,杜绝一切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但仍有人置若罔闻,触碰法律“红线”。
2021年1月12日下午,罗坝镇田心村村民傅某涛在罗坝镇田心村店背组“担秆岭”沙神庙点蜡烛、放鞭炮祭拜“沙神”,引燃明火并蔓延到周边山场,造成森林资源重大损失。
公安机关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始兴县人民政府野外用火禁火令》(第1号)相关规定对傅某涛予以刑事拘留。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请自觉遵守《禁火令》的相关规定,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共同守护始兴的绿水青山。对此,我县采取“零容忍”态度,见烟就管,见火就抓,严厉查处和打击违规野外用火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