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坝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导工作方案
根据《广东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第三方日常监督工作方案》(粤农农函〔2021〕860号)、《关于印发《始兴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始农组〔2021〕1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全面摸清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入开展并取得成效,现决定成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导工作组,对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具体方案如下:
一、督导时间
从2022年3月23日起至全面完成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二、督导方式
成立1个由镇分管领导任组长的督导组,负责统筹全镇的农村人居环境督导工作。成立2个由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的镇级交差检查组,对全镇12个行政村146个村小组的人居环境整治情况开展全面督导,逐个村小组列明问题清单反馈至各村,并逐月核实各村对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将整改情况向督导组上报。通过督导和检查,实现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督导工作精细化开展,做到问题清楚、底数清晰、跟踪紧密、整改有力,全面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全面得到整治。
三、督导内容
督导内容主要包括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核查上级通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领导批示落实情况等。
(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主要包括“三清三拆三整治”、农村破旧泥砖房清拆工作、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畜禽圈养、长效管护机制建立等情况。
(二)核查上级通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主要包括省、市、县通报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问题,以及镇乡村振兴办日常督导通报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三)领导批示落实情况。主要包括上级领导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明确的目标任务、指出的问题、批示要求等在各村落实情况。
四、分工安排
(一)督导组
组 长:何 丹(乡镇人大主席)
副组长:夏旺明(纪委书记)
成 员:李世钧(纪委副书记)
陈志鸿(人大办主任、乡村振兴办主任)
刘传帅(乡村振兴办业务员)
督导工作组办公室设在镇乡村振兴办,办公室主任由陈志鸿同志担任,负责协调和联络。
(二)检查组
督导组下设2个检查组,分工如下:
第一检查组:
组 长:何 丹(乡镇人大主席)
副组长:陈志鸿(人大办主任、乡村振兴办主任)
组 员:黎文清(党建办主任、纪委委员)
梁贤兴(纪委委员)
林海清(乡村振兴办业务员)
聂圆帧(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大学生志愿者)
廖建华(田心村乡村振兴业务员)
杨芜芜(上营村乡村振兴业务员)
邓福城(河渡村乡村振兴业务员)
曾远兵(上岗村乡村振兴业务员)
张 敏(淋头村乡村振兴业务员)
曾小云(燎原村乡村振兴业务员)
(负责都亨片区、瑶民村、东二村、角田村)
第二检查组:
组 长:夏旺明(纪委书记)
副组长:李世钧(纪委副书记)
组 员:刘传帅(乡村振兴办业务员)
邓 超(乡村振兴办业务员)
陈亿坤(和平村乡村振兴业务员)
刘 峰(大水村乡村振兴业务员)
谭石莲(桃源村乡村振兴业务员)
赵小华(瑶民村乡村振兴业务员)
温娟梅(东二村乡村振兴业务员)
刘建玫(角田村乡村振兴业务员)
(负责刘家山片区、上岗村、淋头村、燎原村)
五、工作要求
(一)实行清单管理。检查组要用1周时间进行地毯式排查,走遍所负责区域的所有自然村,摸清每个自然村存在问题并列好问题清单(见附件1),整理好问题清单对应的图片(见附件2),提出整改工作要求,将需整改清单于一周内上报督导组办公室,并反馈至各村。
(二)实行销号管理。各村要根据检查组反馈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逐个整改销号。能马上整改的,3天内完成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做好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确保全面完成整改。
(三)持续跟踪检查。实行“每周一跟踪,每月一回访,每季一总结”。在全面核清问题后,各检查组要继续加强整改跟踪,每周跟踪1次整改情况,每月至少回访30%自然村,每季度要总结一次本季度督导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督导组。各村需将问题整改情况于每周五下午下班前报至镇乡村振兴办。
(四)全面压实责任。督导组要组织对各检查组开展检查工作的情况和各村上报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发现检查工作不到位的,要约谈检查组,责令重新全面摸排。发现整改不力或弄虚作假的,要约谈村支书、主任,并责令重新整改。对慢作为、不作为、假作为的,由督导组提交纪委监委进一步核查处理。
(五)强化结果运用。在问题销号整改期间,要以村为单位每月汇总一次整改情况,报督导组办公室汇总,由镇乡村振兴办对整改情况按村进行排名。在每月通报时,连续3次排名前三名的村在年度考核加1分。如连续达到加分条件,可累计加分。连续3次排名后三名的村,由镇分管领导约谈相应村支书、主任和业务员,并在年度考核扣1分。如连续达到扣分条件,可累计扣分。连续4次排名后三的村,提交镇党政主要领导约谈相应村支书、主任。
六、其他事项
(一)各村做好进村检查路线设计,并安排人员配合检查组开展工作。
(二)请各督导组和检查组成员于交叉检查后集中参加总结会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