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林业站、国有林场:
为加强辖区内果树更新改造工作的管理,准确更新森林资源档案及做好森林督查工作,根据林木采伐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果树更新改造须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非乔木类果树(如:柑橘、枇杷、杨梅、李子等)无蓄积,不占用采伐限额;乔木类果树占用采伐限额,需申报采伐计划,按分配采伐计划申领林木采伐许可证。
二、果树更新改造需提供如下申报材料:
1.广东省林木采伐申请表;
2.林权证或不动产证;
3.森林采伐伐区调查设计书;
4.始兴县木材采伐伐区安全生产责任书;
5.采伐集体商品林的需提供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签名同意采伐的表决意见;
6.承诺书(承诺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
请各单位加强辖区内果树更新改造有关政策宣传及采伐管理。
始兴县林业局
2020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