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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兴县林业局2019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我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依法行政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法治建设的工作要点,深入推进林业系统的依法行政工作,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一是我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坚持学法用法。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开展宪法、法律的学习。通过加强学习,我局领导班子成员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及作风建设,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未出现领导班子成员因违纪行为被监察委处分的情况,也未出现领导班子因违法行为被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二是专门研究部署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根据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工作的变动,及时调整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由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局政策法规股,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三是以认真贯彻落实《始兴县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为抓手,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岗位职责,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组成成员配合抓的齐抓共管格局,为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严格规范管理制度,加强制度体系建设

1.不断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坚持“县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社会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积极主动参与到我县立法工作中。2019年,参与我县2部规范性文件:《始兴县林地林木流转实施办法》、《始兴县家庭林场评选认定暂行办法》及1项重大决策:《始兴县推进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发展办法》的制定工作,推进我县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2.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近年来,我局严格健全行政决策机制,遵循科学、民主和合法的原则,遵循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2019年,我局没有发生因决策失误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或者集体上访事件的情形,没有发生因违法或者不当决策被上级机关责令纠正或者撤销的情形,也没有发生因依据违法决策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情形。

3.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为加强我局法治机构和队伍建设,规范和监督本单位行政执法活动,2019年,我局聘请经验丰富、资质雄厚的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团队为我局的法律顾问,为单位依法行政提供法律参谋。双方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责。2019年,我局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成效显著,建立专门法律顾问工作开展台账。经统计,2019年我局法律顾问团队共为我局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出具法律意见12次,为我局代理诉讼案件7件,有效地推动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1.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2019年,我局结合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力度和查办力度,做好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台账统计分析工作。2019年度(2018年12月26日至2019年12月25日),我局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共立案180宗,已结案180宗(含去年未结案件)。其中违法运输木材73宗,收购无合法来源木材34宗,滥伐、盗伐林木21宗,毁坏林木9宗,擅自野外用火10宗,违法使用林地案件25宗,非法捕猎、收购野生动物6宗,其他案件2宗。处理涉林违法犯罪人员351人次(含刑事),没收木材1186.82立方米,没收违法所得2.88万元,罚款145.45万元。刑事立案21起,破案12起,刑拘14人,取保9人,逮捕7人,起诉11人。治安案件立案21起,破案21起。有力的打击了涉林违法犯罪行为,有效地维护了我县林区秩序的安全稳定。

2.加强行政检查工作,规范林区经营秩序。2019年度,我局依法履行行政检查监督职责,由局林政股会同辖区乡镇林业站工作人员对全县木材加工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建立了完备的行政检查台账。对检查情况及时通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求相关企业及时整改。通过加大行政检查力度,加强了我县木材经营加工和安全生产的管理,规范了林区的经营秩序,确保了我县林区经营企业守法经营、安全生产。

3.规范行政许可审批程序,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工作。2019年度,我局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13505项。在办理行政许可的过程中,规范了林业行政许可审批程序,无超范围审批、变相审批、超时审批的情况。在受理各类申请办理许可证的过程中,认真对待每一件申请,严格审核相关申报材料,不拖办、漏办、不办,无乱审批现象。提高了依法行政能力,展现了严格依法行政,便民高效的行政机关形象。 

4.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认真做好“两法衔接”工作。2019年,我局加强了与森林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涉嫌构成林业刑事犯罪的,及时按时按程序移送森林公安机关,杜绝了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同时,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的运行和操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录入工作。2018年以来,我局按照“两法衔接平台”工作办法及工作规程的要求,及时、规范的录入案件信息,共录入案件信息8宗,8宗均为移送公安机关案件,实现了行政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的信息联网共享,达到案件信息共享的效果。

5.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2019年,我局根据省、市、县司法局的相关要求,及时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数据采集系统填写我局单位基本信息、职责信息、依据信息等,并及时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数据采集系统上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数据信息,做到了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信息事前公开、事中公示、事后公开。同时,严格执行《广东省林业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积极参与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设,做到了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公开,认真接受社会及广大群众的监督。

6.强化行政执法资格管理。一是根据局分管领导分工调整及工作人员变动的情况,及时更新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机构主体信息。二是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统一网上考试工作,及时与县司法局沟通,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统一网上考试的报考、证件申领等工作。三是安排专人管理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保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正常运行,为林业行政执法实现执法程序的规范提供保障。2019年,我局坚持执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依法行使行政执法权,没有发生合同工、临时工等无执法资格人员上岗执法的现象。

7.重视法制审核工作,严把行政案件审批的程序关、质量关。2019年,我局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制度,由我局政策法规股为我局的法制审核机构,对我局执法单位办理林业行政案件进行法制审核,对行政案件的审核严格按照办案单位领导、法制部门、分管局领导三重审核,落实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讨论制度,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提交集体讨论决定。2019年,我局通过严格案件办理程序,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规范了行政处罚案件法律文书的制作,加强了对林业行政执法的监督,杜绝不当执法行为的出现,行政执法工作中未出现不当执法行为被县委、县府(办)通报的情况,也未出现因不当行政执法行为产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情况,实现了因行政执法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零案件率。

(四)加强行政决策的透明度,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一是坚持科学民主决策。近年来,在加快林权制度改革中,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决策我们都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经集体讨论决定。有的还召开行政决策听证会,听取多方意见。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2019年,我局广开信息公开渠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要求,每月按时按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或不公开的情况。三是重视社会公众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自觉接受舆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2019年,我局对社会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答复及时率均达到100%,没有出现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五)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工作,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加强信访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局党委召开党委会议研究部署信访工作要点,局主要领导担任信访工作的第一职责人,各业务科室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并设立信访办公室,明确指定信访工作联系人。二是认真梳理信访矛盾,认真办理来信来访信访案件。2019年,我局收到各个渠道转来的信访件共101件,分别来源于信访系统转交件56件,上级部门、12345热线、网络问政等其他途径45件。办结93件,正在办理8件。做到了办理的信访件都按信访条例及有关规定及时受理处理,认真准确具体给予答复,及时办结。三是做好对个别上访人员的思想安抚和相关政策解析、落实工作。根据涉及不同群体、不同领域的风险隐患、信访事项分类施策,一案一策,做好排查稳控,化解矛盾纠纷,做好台账登记,重大、突发情况及时报告、及时处置,较好地处置了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六)加强行政执法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切实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学习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内容作为党组中心组和机关公务员、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教育的重点,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业务培训。近年来,我局每年都举办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今年更是邀请了省林业局政策法规处领导以及省林业局、我局法律顾问团队到我局进行培训授课。三是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参加省、市组织依法行政工作培训、林业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通过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了我局林业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了依法行政执法水平。

(七)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2019年,我局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积极配合法院的审判活动,认真落实检察院、法院的司法建议。一是全面加强行政应诉案件报备、登记管理,将行政应诉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做到每一宗行政应诉案件都有分管领导负责,都有专门的部门人员跟踪负责。二是依法配合法院的审判活动,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我局领导认真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带头出庭应诉,强化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责任。2019年,我局办理的行政诉讼案件均有我局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未出现行政机关负责人未按规定出庭应诉的情况。三是认真做好答辩举证工作,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我局办理的每一宗行政诉讼案件,均做到积极应诉,并聘请专职律师代理诉讼,按期向法院提交答辩、证据,认真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2019年,我局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3件,其中2件为县政府交办由我局负责应诉工作的案件,3件行政案件均为胜诉案件,未出现在行政诉讼中不答辩、不应诉的情况。

(八)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提高法治意识

一是积极落实普法责任制,大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广大干部群众的普法力度,提高公民法治意识,弘扬生态文明理念。2019年,我局深入开展《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等有关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做到宣传到户,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真正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了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重要性,努力形成依法治林兴林的良好社会风气和法治环境。二是在县司法局、县普法办的组织下,认真开展了“12.4”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活动,共派出工作人员6人,车辆1台次,展出宣传展板4块,发放法律法规宣传海报、宣传挂历、宣传单、宣传册、宣传环保袋等宣传资料8种2500余份,充分利用局门口LED电子显示屏轮播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宣传活动成效显著。三是组织林业系统干部职工通过“韶司在线”微信公众号参加宪法专题学法考试、2019年度普法考试,及时统计考试情况和考试成绩,并按时按要求将成绩报送县普法办。通过组织普法考试,加强了我局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知识,为依法行政工作的推进提供了思想保障。

二、工作亮点

(一)法制宣传工作到位,森林防灭火工作成效显著

2019年,我局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对《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的普法宣传力度。增设70个森林防火大型宣传牌,悬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150条;累计印发《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2号、3号《禁火令》,《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等宣传资料35万余册,发放系列宣传物品5万余份,进村入户,将宣传资料、物品发放至全县每家每户。创造性开展了森林防火“六个一”、进校园“五个一”等主题宣传活动等。开设《绿美始兴》专栏、《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等专题宣传电视栏目,24小时不间断播放宣传标语切实提高群众的防灭火意识和法治观念。使我县在2019年首次实现清明期间零火情,移风易俗文明祭祖成风尚,森林火灾受害率始终控制在0.01%以内。

(二)办理的诉讼案件胜诉率显著提升

2019年,我局加强对诉讼案件的重视程度,对每一宗诉讼案件均由局属各个部门通力协作配合,聘请专职律师代理诉讼。2019年我局共办理民事、行政诉讼案件8件,其中6件为胜诉案件,1件为正在审理阶段,胜诉率与往年对比显著提升。尤其是由于历史原因导致国有林场山林被抵押拍卖5万多亩的案件,也经过我局不断的研究、努力,通过司法途径暂停了司法拍卖,并通过诉讼解除合同,力争追回国有林场山林林权,目前已成功解除了合同(追回)的国有林场山林面积达23474亩,保护了国有资产,维护了合法权益。

(三)开展森林督查工作取得成效

自2018年8月开展森林督查工作以来,我局针对督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开展了打击乱砍滥伐、开垦林地毁林种果、违法占用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成果显著,人民群众森林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森林督查疑似变化图斑数量从2018年统计数据831个降到2019年的153个,减少了678个,下降81.6%。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我局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依法治县的要求还存在许多问题和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尚待深入

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程度不高,有时流于形式。相关科室在组织、引导社会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渠道单一、宣传程度不够,公众参与的动力减弱,导致部分公众对政府作出的部分决策存在不理解、不支持。

(二)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有待加强

个别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参差不齐,整体素质不高,平时学习缺乏主动,业务水平不高,询问提问针对性不强,笔录语句现场询问记录不够全面,文书制作填写不整洁,乡镇林业站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够高。

(三)群众法治意识有待提高,森林资源保护有待加强

部分群众对林业法律法规认识不足,甚至知法犯法,存在侥幸心理,导致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征占用林地、擅自野外用火等现象仍时有发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木材加工、木材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仍有待加强,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影响林业生态安全。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及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为主线,以加快法治建设为主要目标,努力推动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厘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明确决策权限,细化决策流程,把调查研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此外,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为决策提供智力支持。

(二)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一是切实加强我局法制机构建设,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的作用。二是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加强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全面提高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强化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工作水平。

(三)继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推行“互联网+”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办理。

(四)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各项制度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林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等制度,提升执法效能,着重加强在林业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执法。二是认真《广东省林业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试行)》规定对林业行政案件进行法制审核,把好案件的质量关、程序关。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工作办法》、《广东省林业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标准》等文件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规范“两法衔接”信息平台操作,使“两法衔接”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五)加强对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

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普法宣传,营造良好依法行政的社会环境。一是开展活动大宣传。认真组织爱鸟周、地球日、野生动物保护周等各类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相关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已于2019年12月28日通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尤其需要加强宣传。二是创新形式广泛宣传。发挥现代媒体作用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广播、电视、微信等平台,以及通过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晚会等渠道,进行普法教育活动。

(六)加强林区生态保护力度

继续结合我局林业工作实际,适时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对违法滥伐盗伐、违法运输、非法经营加工木材、违法猎捕贩卖野生动物、毁林开垦等案件坚决依法查处。努力通过依法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活动,从源头上加强管理,使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确保林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维护林区生态安全。

始兴县林业局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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