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县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精神,根据《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要求,现拟定了始兴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初步划定成果。为进一步提高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质量,化解保护与发展的矛盾冲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请各单位根据各自辖区范围或职能要求,对本次初步划定成果提出意见建议。重点关注原有保护地存在的城镇建成区、永久基本农田、耕地等历史遗留问题,现有矿业权、线性基础设施、国家及省重大工程建设及规划。
请各单位将意见建议于4月22日下午下班前发至我局林政股邮箱:sxlzg2011@163.com。如需调出自然保护地,请附上具体范围及相关文件资料。(联系人:黄庆胜,联系电话:3334644)
附件:始兴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初步划定成果图(因文件太大,请到邮箱:sxxlyjlzg@163.com下载,密码ly123456)。
始兴县林业局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