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林业站、国有林场:
为了全面掌握始兴县2020年营造林生产成效,请各单位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各林业站、林场根据2020年营造林生产情况,组织人员集中精力在2020年11月15日前,全面完成各自管辖范围内的造林与生态修复、森林抚育自查工作,并将自查结果汇总后(含电子版,邮箱sxxylg@163.com)报县林业局营林股,县林业局将根据各单位上报情况组织抽查。
二、各林业站、林场的自查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实事求是,不得单人验收和签名、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三、自查、抽查结果将作为营林生产绩效的依据。
特此通知,请认真遵照执行。
始兴县林业局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