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自然保护区、各国有林场、林科所: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修复司关于切实做好松材线虫病秋季专项普查工作的通知》(生防函〔2020〕62号)和《广东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松材线虫病秋季专项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林办函〔2020〕77号)精神,要求全面查清松材线虫病发生底数,科学防控,现就做好2020年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普查工作
近年来我县松材线虫病危害形势严峻,疫情呈现扩散的趋势。各单位要切实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疫情监测普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全面完成疫情普查任务。
二、细化监测责任,实现精准监测
各单位要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的《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林生发〔2018〕110)和“监测全覆盖、普查无盲区”的要求,结合实际对辖区内所有松树分布的小班进行实地调查。一是发现可疑情况和其他死树,要按规定数量进行取样、登记、送检;二是将松材线虫病死树和其他死树落实到林地地籍小班,以小班为单位,统计发生面积(发病的混交林应折算成纯松林统计)及病死树数量,并绘制疫情分布图和疫情小班详图,建立疫情档案;三是并将疑似疫情的样品送到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统一送省级权威部门检测鉴定。
调查时要应用松材线虫病精细化监管平台及手机端调查APP(登录方式见附件1),实现疫情精准到小班,实现监测网格化精细化全过程可追溯。
三、压实防治责任,严格疫情报告制度
各单位要实事求是,进一步压实防治责任,严格按照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的要求,及时上报疫情,不得漏报、迟报和瞒报。对疫情报告不准确、不及时导致出现严重后果的,将依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生态灾害督办追责办法》(林生发〔2019〕55号)文件的通知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坏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认真总结,建立和完善普查档案
各单位要认真收集和整理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的文字资料和影像资料,建立起完整的疫情普查档案,认真撰写工作总结。并于2020年10月15日前将普查报告及有关表格报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同时将此次普查的所有资料(含影像资料)发送电子版到邮箱sfz3334784@163.com。我局将根据集中普查情况,对各单位普查结果进行核查后报送市林业局。
始兴县林业局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