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自然保护区:
为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做好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和加强完善我县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建设,现将《关于完善森林防火禁火令发布和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设立有关事项的通知》(韶市森防办〔2018〕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加强完善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消防工作方针,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二、工作目标
切实加强领导,巩固落实森林防火包镇包村包片包山头责任制度,全面落实责任到人,发动全县各镇、村干部和护林员等力量参与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设防与巡查工作,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方式,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宣传氛围,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夯实“辖区政府及行政首长负责制,部门齐抓共管,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机制,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局面,力争不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
三、设站时间及设站位置
(一)设站时间为森林特别防护期内。
(二)进入森林特别防护期后,各乡镇人民政府、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结合当地实际开展设站工作,落实具体措施,要充分考虑重点区域部位、历年森林山火易发多发点、坟墓集中点以及各主体责任区域内认为有必要设站的位置设立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
四、人员安排
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工作人员由镇驻村干部(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干部职工)、村干部、护林员组成,必要时当地公安、行政执法队员参与,设组长1名,每个检查站工作人员至少配备2人,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五.工作要求
(一)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摆放临时检查站牌、放置检查站点防火码、全体工作人员身着迷彩服或阻燃服、佩带红袖章、配2号打火把、小广播或小喇叭播放《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各检查站工作人员按照所在管理辖区划分的具体位置和要求,准时到岗值守,不得迟到早退,网格化巡护人员必须上线在岗巡护。
(三)临时检查站工作人员要认真填写始兴县森林防火临时检站设点情况统计表和始兴县森林防火临时检站进出山人员情况登记表。
(四)对进入森林防火区的车辆和人员携带的火种、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物品,实行暂时集中保管。
(五)开展现场宣传教育,发放森林防火宣传资料、禁火令、法律法规等知识,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规,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附件1:韶市森防办【2018】2号 关于完善森林防火禁火令发布和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设立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始兴县林业局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