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开展2021年度始兴县家庭林场推荐申报工作的函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林业综合改革工作精神,持续推进我县林业产业发展,积极培育家庭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科学引导集体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充分发挥林业在维护生态安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现就2021年度始兴县家庭林场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县内以农村家庭为基本经营单位,以家庭成员为其主要经营者,以林业生产经营为其家庭主要收入来源或投入方向,具有一定的林业集约化、规模化、商品化水平,经县林业局认定备案的林业生产经营主体。

二、申报条件

详见附件《始兴县家庭林场评选认定暂行办法》第五条。

三、申报程序及需提交的材料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始兴县家庭林场评选认定暂行办法》第六条。

四、认定办法

县林业局将于2021年4月开始组织开展县级家庭林场评审工作,按照《始兴县家庭林场评选认定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资料审核和现场查验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评定本年度县级家庭林场。

五、扶持政策

被评为县级家庭林场的,按照有关规定优先享受林业项目财政补贴、税收减免、信贷支持、抵押担保、森林保险等政策优惠;鼓励家庭林场牵头或参与组建林业专业合作社;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县财政、林业部门对县级家庭林场从资金、技术及其他方面予以支持。

六、有关要求

为确保申报质量,请各乡镇对申报推荐工作予以高度重视,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把好初审关,每个乡镇原则上不超过3家。各乡镇推荐申报县级家庭林场的相关表格、材料及审核意见(一式三份),须于 2021 年 3月 10日前报县林业局科技产业股,同时将电子版发至 sxlycyg@163.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及电话:官先生,3332156。

 

附件:始兴县家庭林场评选认定暂行办法(始府规〔2019〕3号).doc

始兴县林业局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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