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始兴县“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和各单位预申报2021年商品林采伐计划及可伐资源分布状况,结合我县各乡镇功能分区,经我局研究决定下达本年度商品林林木采伐计划。现将我县2021年商品林林木采伐计划(第一批)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科学合理分配使用本年商品林采伐计划,通过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实现可持续利用。严格按照 “救灾的预先、树龄大的优先、抚育管理的优先、家庭实际困难的优先、单位蓄积高的优先、申请在前的优先”的原则分配年商品林采伐计划,并主动在公示栏向社会公示本年度林木采伐计划分配情况,接受群众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二、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年商品林采伐计划,不同单位之间不得挪用年度商品林采伐计划,同一单位内不得串换使用各分项林木采伐计划。
三、除治性采伐松材线虫病疫区松科植物不受分项计划的限制。
四、乡镇林业主管部门对林木采伐设计成果质量进行现场查验,对伐区设计的真实性进行监督;分片管护护林员要明确申请采伐的四至界限,对管护区内伐区的生产进行监督,发现过界采伐及时制止并上报处理。
五、凡上年度采伐迹地未完成更新、造林质量不合格及有重大滥伐现象的林权所有者,本年度不予安排商品林采伐计划。
六、为充分利用我县年度采伐限额,本年度采伐计划不够(指本批次下达计划已全部领取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单位可继续申请采伐计划。
七、本年度商品林采伐计划不得结转下年度使用,请各单位尽快做好商品林采伐计划分配工作。
附件:始兴县2021年商品林林木采伐计划分配表(第一批).xls
始兴县林业局
2021年3月29日
抄送:始兴县人民政府,韶关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