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始兴县2020年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管护成效、管护经费和管护经费专账设立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车八岭保护区管理局、南山保护区管理处、县各国有林场:

为规范生态公益林管护及管护经费使用,根据《广东省省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农〔2018〕32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发放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始林字〔2020〕4号)及《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文件的要求,县林业局联合县财政局于2021年8月2日-6日对全县各乡镇、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等16个公益林管护责任单位采取电话抽查、现场核查巡山记录、护林管护制度落实、会计凭证、会计账本及会计核算软件等方式,对2020年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管护、管护经费和公益林管护经费专账设立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检查结果表明,全县16个单位在2020年度生态公益林建设和管护经费使用及设立专账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具体体现在:        

(一)2020年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管护成效情况。

各单位能按照《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划定综合管护责任区,签订管护合同,明确管护责任,制定护林责任奖罚制度,落实管护人员经费,做好各项管护宣传工作。

(二)2020年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管护经费使用情况。

各单位能按照《广东省省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农[2018]322号)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补助对象和资金支出范围使用。管护经费主要用于管护人员工资、管护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森林防火宣传广告制作费、防火服装设备、防火宣传物品、防火专用车汽油费、修理费及管护人员误餐补助等。

(三)2020年公益林管护经费专账设立情况。

根据《广东省省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金管理办法》(粤财农[2018]322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金发放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始林字[2020]4号)文件精神要求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在检查中发现:由于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发放一般都在每年的8、9月份,平台申请支付时没有公益林补偿资金这块资金,多个乡镇只能用乡镇财力保障资金垫付,在会计核算中未在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专账中体现出来。各单位可采用设置“财政指标名称和预算项目”来进行设立专账,一级预算项目和一级财政指标名称名称设为“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在此新增下级项目:“损失性补偿”“镇村级管理费”“管护人员工资、补贴、绩效奖励”“森林防火支出”“管护工具购置”“管护成效突出奖励”等。    

(四)生态公益林管护成效奖励。

根据检查组对上述指标的考核,考核结果如下:

一等奖2名:国有深渡水林场、国有龙斗輋林场

二等奖4名:车八岭保护区管理局、隘子镇、国有坪丰林场、国有刘张家山林场

三等奖6名:南山保护区管理处、罗坝镇、深渡水瑶族乡、马市镇、太平镇、沈所镇

各等次补助金额为:一等奖补助金额各53405元,二等奖补助金额各33555元,三等奖补助金额各24067元。奖励性补助金额由县财政局直接下拨到所奖励的管护责任单位,请各单位按考核方案的规定使用补助资金,用于生态公益林管护经费支出。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要求

虽然2020年的检查结果通报已要求各单位要设立专账,但本次检查发现仍有5个单位没有设立。现要求没有设立公益林管护经费专账的单位,要按照省、市、县的有关规定,尽快建立及完善生态公益林管护经费专账,做到专款专用。同时,各单位的从业人员要加强对《广东省省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金管理办法》的学习,并对照本次检查情况,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落实。

特此通报。

始兴县林业局              始兴县财政局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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