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始兴县家庭林场评选认定暂行办法》(始府规〔2019〕3号)有关规定和各乡镇审核提交的申报资料,我局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主体提交的申报资料、家庭林场经营情况进行了现场评审,结合申报主体近年来守法经营情况,经我局班子会议讨论,拟认定始兴县森谷家庭林场、始兴县丰枫家庭林场等2个经营主体为2022年度始兴县家庭林场,现予以公示,如对拟认定名单有异议,请径向始兴县林业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9月7日至14日。
联系电话:0751-3332156
始兴县林业局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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