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局属各单位、县非公有制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2〕30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做好韶关市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韶人社函〔2022〕138号)要求,为做好2022年度我县工程系列林业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申报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3年2月23日到3月31日,为避免扎堆集中申报,请送纸质申报材料前先进行电话预约:3332156。
(二)地点:始兴县太平镇兴平路62号始兴县林业局科技和产业发展股(林业职称评委会办公室)。
二、申报评审条件
职称评审条件按照国家和省现行的职称政策规定及评审标准条件执行。
(一)学历、资历、能力、业绩和成果条件。
1.申报人学历、资历、能力、业绩和成果条件,应根据申报级别、专业满足《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2〕30号)、《广东省林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19〕57号等文件规定的要求。
2.申报人资历年限计算到2021年12月31日,其他申报材料的时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学术成果、学历(学位)证、社保凭证等,均不作为此评审的有效材料。
三、申报途径和材料要求
(一)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办公室。
(二)对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到始兴县非公组织职称申报点(始兴县太平镇丹凤路口人社局607申报,)其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推荐,申报点受理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行业性社会组织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经职称申报点受理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
(三)专业技术人才因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同时提交申报电子材料。
(四)职称评审使用省人社厅统一制作的表格,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其中《广东省职称评审表》通过系统自动生成。
四、审核要求
(一)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情况,对照我省职称政策和相对应资格条件,如实填报并必须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评审材料,送单位审核和公示。
(二)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应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在单位综合评价意见栏评价意见结束后加上“已审核,符合学历与资历条件第几条,工作能力(经历)条件第几条,业绩、成果条件第几条,学术成果条件第几条”,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评前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申报人所在单位应注明原因并退回申报人。评审结束后,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协助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对申报人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并及时反馈情况。
(三)行业主管部门、县人社部门复核。审核材料是否符合申报专业的评审范围和评审条件。主管部门要在表二(上级主管部门或单位审核意见)及表七(上级人事/职称部门意见)中加盖意见。人社部门在表二(县人事部门审核意见)中加具意见。
(四)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审核。工程系列林业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在受理审核相关申报人材料过程中,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将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书面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申报条件。
2.没有使用规定表格。
3.不符合填写规范。
4.不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
5.未按规定进行公示。
6.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五、其他有关政策
(一)申报两个系列职称或转系列评审、初次考核认定、取得外省或中央企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需在我省申报评审晋升的,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执行。
(二)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三)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离退休(含返聘在岗)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四)立诚信档案制度,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列入失信档案,3年内不再受理其职称评审申报。
六、收费标准
评审收费按《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规定的标准收取。受理申报材料时,申报人相应缴纳的费用:助理工程师(含技术员)280元/人。评审费直接缴入县财政专项账户,一经缴纳,均不予退款。
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改革政策执行。
附件:1.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2〕30号)
2.关于做好韶关市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韶人社函〔2022〕138号)
3.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
4. 2022年度林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填报指南
5.广东省林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19〕57号
6.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承诺书
7. 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始兴县林业局
2023年2月24日
抄送:始兴县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