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印发《始兴县林业局2023年度安全 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县属国有林场:

现将《始兴县林业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 2023年林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台账

        2. 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信息联络员

始兴县林业局

2023年3月22日

(联系人:刘志军,联系电话:3334645)


始兴县林业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确保全面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提升监督检查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监总政法〔2017〕150 号)等规定,特编制始兴县林业局 2023 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生命至上的理念,把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到林业领域各环节,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谁主管、谁负责”要求,开展林业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依法严厉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涉林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全力维护森林资源和林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共同推进 2023“安全生产年”活动,为绿美始兴生态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林区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编制 2023 年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指导县林业局负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的内设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对各乡镇林业主管部门、县属国有林场局属各单位、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处)落实本辖区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遵守《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抓手,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时间、对象、内容和重点,避免监督检查缺位、错位。加大检查力度突出监督检查重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规范监督检查行为,确保实现闭环管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通过实施监督检查,全面提升林业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水平,实现全县林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工作任务

(一)工作内容。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各责任股室按照《始兴县林业局及内设机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试行)》工作要求,对各乡镇林业主管部门、县属国有林场、局属各单位、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处)森林防火、消防安全、营造林、采伐作业点、林区公路、地质灾害、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木材加工、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等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二)督查频次。一是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

重阳、元旦等时间节点以及全国两会、杭州“亚运会”重要时间段期间;二是汛期期间;三是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期间;四是突发动物疫情期间;五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日常监管检查。

(三)检查方式。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对存在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涉林经营单位或企业,由属地各乡镇林业主管部门或具有管理权限的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县属国有林场负责督促整改和核查验收工作;县属国有林场由县林业局负责督促整改和核查验收工作;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和其他事业单位由属地乡镇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整改和核查验收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主动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能。局领导班子成员要落实对分管股室、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检查指导挂点联系乡镇林业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带领相关股室开展涉林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各责任股室要根据本计划的要求,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制定检查计划,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闭环管理。各责任股室要作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记录,建立工作台账,开展整治工作“回头看”,严格落实闭环管理,以检查整治行动促安全,严防涉林隐患整改不落实、走过场。

(三)及时报送安全生产监管情况。各责任股室要严格

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规定的检查频次开展涉林隐患排查工作,指派一名安全生产信息联络员,专门负责对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进行记录登记建档(附表 2),收集县领导、局领导研究部署林业领域安全生产和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相关资料,撰写分管领导、科室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和半年、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总结等报至局安委办,全力保证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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