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始兴县林业法治建设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法治建设有关工作要求,持续提升林业法治建设能力和水平,以高水平法治护航绿美始兴生态建设,为我县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推进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党支部的重要学习内容,纳入干部培训教育和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重点学习任务,深入领会其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切实把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推动宪法法律实施贯穿到深入推进绿美始兴生态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办公室、机关党委、法规股、人事处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部门职能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推进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革。加强行政备案规范化、法治化建设,严格设定要求。配合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综合监管、“互联网+监管”等监管措施,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优化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全面提升监管透明度。〔森林资源和自然保护管理股牵头,局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认真落实清单化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建立权责清单公开、动态管理等机制。根据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清单和政策要求,动态调整编制完善本地林业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坚决防止清单之外违法设立和实施行政许可。继续完善行政处罚、公共服务、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事项清单,积极有序做好各类清单衔接。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及动态调整机制,推动清单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和在线监管。〔森林资源和自然保护管理股、法规股、规划综合股牵头,局属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配合做好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信用措施审查。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和失信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升诚信行政水平。〔规划综合股、办公室、法规股牵头,局属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全面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政务数据共享,提高线下“一窗综办”和线上“一网通办”水平,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强化政务服务全流程监管。〔森林资源和自然保护管理股牵头,局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完善依法行政法规制度体系
(六)健全立法工作机制。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和政府规章制定计划。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建立立法风险审查机制,对于承办起草的需要以县政府名义制定的政府规章,在立项、公开征求意见、审查修改、上会审议、分布实施等关键节点,落实制度化风险防范机制。〔法规股牵头,局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压实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主体责任,落实《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林业局行政规范性管理办法》,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审核监督机制,配合县政府、县司法局统筹推进相关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工作,及时提出修改或废止不适应新时代推进绿美始兴生态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法规规章的建议,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和法制统一。〔法规股牵头,局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快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韶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深入开展风险评估,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宣传解读,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舆情监测和跟踪反馈工作。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跟踪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办公室、法规股牵头,局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九)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全面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充实执法力量。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的沟通协调,强化和司法的协同联动。持续加强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涉林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推动建立健全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与镇街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法规股、森林资源和自然保护管理股、森林资源管护大队牵头,局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托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推动实现“三项制度”有效实施。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严格按照执法事项清单,规范行政检查行为。加强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裁量基准和省级减免责清单的规范适用,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法规股、森林资源和自然保护管理股、森林资源管护大队牵头,局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加强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应用,配合推进行政执法综合数据统一归集共享。配合相关部门加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完善失信惩戒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以案释法”制度。〔法规股、森林资源和自然保护管理股牵头,局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管。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快推动建立比较完善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按照省、市林业局、县司法局通知要求配合开展好行政执法考核评议、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机关处理投诉举报等工作。围绕中心工作部署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法规股、森林资源管护大队、森林资源和自然保护管理股、生态保护修复股、国有林场和防治检疫股、森林火灾预防股牵头,局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
(十三)持续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推动涉林信访重点问题攻坚化解,切实落实领导包案、带案下访、重点督办等工作机制。推动重复信访治理、信访积案化解,突出做好重要时间节点和敏感时期信访维稳工作,确保林业领域安全稳定有序。完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配合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推动涉林信访量等指标逐步下降。〔办公室牵头,局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强和规范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依法依规应对行政复议案件,按时提交答复和证据材料,严格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书、调解书、意见书。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法院案件庭审制度,提升法治工作能力。实施败诉行政案件分析报告制度,切实发挥败诉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的规范指导作用。〔法规股(调处山林纠纷办公室)牵头,局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十五)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进一步围绕重点领域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推动重点政务信息集中统一公开。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做好相关重要政务信息和基础性信息公开,切实增强回应社会关键效果。持续优化主动公开目录的动态调整,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提升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质量和数据准确性,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准确公开到位。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程序,依法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推进答复标准化规范化,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办公室牵头,局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十六)加强林业普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并认真贯彻落实。抓好《始兴县林业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实施,认真开展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社会普法工作。积极发挥好我县森林公园等林业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作用,打造具有始兴特色的林业普法文化和品牌。〔法规股牵头,局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
(十七)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局党组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谋划落实好林业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配合做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 落实督察、依法行政考评等相关工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及公开制度。〔法规股、办公室、人事股、机关党委牵头,局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等制度,及时组织学习宪法、民法典及新出台新施行涉林法律法规。配合推动落实《广东省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层基础,推动全县林业法治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法规股、人事股牵头,局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