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局属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松材线虫病疫木管理,坚决遏制松材线虫病疫情人为传播,根据《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监管的通知》《韶关市林业局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疫木运输监管,完善运输台账资料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规定,坚守“疫区内的松木都是疫木,原则上不得调运出县”的底线与红线。要切实落实镇村、防治机构、监理机构、护林员等松材线虫病疫木管控责任,盯住山场疫木采伐除治和山下疫木无害化处置,做到“山场不遗枝桠,房前屋后不留松柴”,形成有效的疫木闭环管理机制。疫木变性处理定点企业要建立健全疫木运输台账,对疫木变性处理实行全链条闭环管控,确保所伐疫木按指定的方式、地点、数量进行运输和实施除害处理。发现擅自出售、收购、存放、处理、加工、利用以及调运疫木及其剩余物的应依法查处,涉嫌犯罪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严格开展常态化检疫执法,强化疫木检疫调运加强对松苗木、松木及其制品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和检疫复检,禁止疫区内松木的板材加工和疫木跨县域调运,严厉查处无《植物检疫证书》等非法调运松木及其制品的行为,及时对调入的松科植物及其产品进行复检,查明松木来源。在检疫检查过程中查获的疫木及其制品,要依法处理。
三、严格疫木源头管理,落实涉木企业信息公开全面排查松木及其制品生产、加工、经营、运输企业和个人,对确定设立的涉木企业,落实网上信息公示公开工作,及时更新涉木企业相关信息。要以疫木流失案件线索为抓手,强化涉木企业检疫备案登记,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着力抓好涉木生产、加工、经营、运输等企业(个人)巡查,开展宣传和“以案示警”,联合公安、管护大队等部门常态化开展“2024 护松”系列检疫执法行动,严防出现跨市、县检疫案件。
四、加大检疫执法检查力度,以及日常巡查频次疫情防治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制。各乡镇要加大检疫执法检查力度,以及日常巡查频次,加大对除治性采伐的山场和疫木调运的监管,每季度向县林业局报告监管情况。对疫木的调运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疫木运输监管的第一责任人是乡镇分管负责人,调运处理单具体见附件。
五、加大普法力度,积极开展宣传活动积极对林业涉木涉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开展植物检疫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科普,提高企业、个人接受检疫的自觉性。
以上通知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松材线虫病疫木调运处理单参考模板
始兴县林业局
2024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