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中共始兴县林业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15日至6月1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始兴县林业局党组以下简称“县林业局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25日,县委巡察组向中共始兴县林业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巡察情况反馈会后,县林业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党组会议,认真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县林业局党组班子全体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对号入座,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牵头研究措施、督促落实、带头整改,督促各有关部门如期完成整改任务。

(一)统一思想认识,全面传达精神,强化整改意识。

巡察意见反馈后,县林业局党组要求班子成员、各分管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强化责任担当,围绕巡察反馈意见,把思想认识集中统一到局党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上来,层层传递压力,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对整改落实工作的认识,强化整改落实意识,深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为整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整改。

县林业局党组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张卫明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始兴县林业局巡察整改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面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人事股,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整改落实各项工作。

(三)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整改任务,落实整改举措。

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县林业局党组制定印发了《中共始兴县林业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明确了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要求全局上下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坚持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实施台账管理、销号推进。由分管领导牵头各领域问题,各林场、股室、所、中心严格对照反馈意见,坚决落实各项整改任务,确保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四)认真跟踪督导,强化督察检查,确保整改实效。

为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研究解决,整改期间,县林业局纪委强化督导、推进落实,根据整改措施和计划安排,及问题属性,分门别类对整改任务、责任、时限做出严格规定,明确整改方向和着力重点,促进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五)健全长效机制,强化成果运用,巩固整改成果。

县林业局及时制定并修改完善了局机关相关制度、管理规定,印发了《始兴县林业局行政会议议事规则》,明确党组会议与行政会议的界限,协同解决党的建设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以整改落实工作为契机,通过制度建设,规范各项工作,推动和保证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努力使县林业局党组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认真落实巡察整改任务

(一)聚焦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问题

一是立行立改,严格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制定本年度传达学习习近平关于林业系统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行业系统讲话学习计划并按计划有序开展学习活动。二是结合本县、本单位实际情况将绿美建设、林下经济等工作有机融入“两山”论理念,提高政治理论对具体工作的指导和推动作用,贯彻落实执行意见。三是强化党组示范带头。党组发挥领导示范带头作用,在召开党组会议时,及时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认真传达学习,结合实际研究部署,提出贯彻意见,落实措施,明确责任分工,规定完成时限。四是推动党支部落实。要求各党支部将“第一议题”作为支部学习的首要内容,加强对各党支部“第一议题”执行情况的检查督导,确保制度落实情况得到及时反馈和全面掌握。五是开展了专项业务培训,重点加强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同时严格执行项目实施标准。按照《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技术指南的通知》要求,压实施工和监理单位责任,加强督促检查,规范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的实施。对违反项目管理规定的有关单位,作出相应的处罚。

2.针对“贯彻落实“百千万工程”有偏差”方面的问题

(1)已组织学习省、市关于“百千万工程”文件精神,严格林业项目储备、谋划、实施各环节的审核把关,加强检查,按照“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工作要求,规范开展有关工作,严防各种不规范现象发生。

(2)已细化工作任务,将总体目标分解至各年度,严格对照年度目标要求落实相关工作,确保2027年完成既定目标。

(3)已督促作业技术团队认真履职,并加强对镇村村庄绿化种植技术进行现场指导。

(4)县林科所已加强现有苗木的培育管理,提高苗木质量数量,确保苗木达标后再出圃。

(5)加强宣传培训。已对各乡镇进行《村庄绿化工作导图手册》《韶关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韶关市乡村绿化养护管理模式与技术指引》讲解,对种植要领、病虫害防治、水肥管理、修枝整形等管护技术进行讲解,有效的提高了各乡镇对“绿美”工作的理解和执行力。

3.针对“持续推进林业生态高质量发展履职有短板”的问题

(1)建章立制。根据当前护林防火工作要求,重新修订了《始兴县护林员管理制度》,明确护林员选聘条件、资金使用、管理职责等方面内容。加强动态监督检查。县林长办对巡护不达标的单位下发《提醒函》,将护林员队伍建设及巡护成效纳入林长制年度考核内容。加强对各乡镇、国有林场业务指导培训,提升队伍及工作管理水平。正在修改完善国有林场和各乡镇巡山护林工作奖惩(管理)制度,重点强化护林员职责及工作要求,提升巡护效能。

(2)已开展对乡镇林业和行政执法队伍的培训指导,已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业务知识和办案技能,主动作为,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并加大林区巡查力度,多措并举及时摸排违法线索,主动执法、主动办案。加大督促力度,严格把关,要求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办案程序、时限依法办案。

(3)加强对第三方公司履职情况的监管。已制定了《始兴县林业局第三方鉴定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适时以抽查的方式,组织局内专业人员,对第三方公司履职情况(特别是评估、鉴定数据)进行现场复核,对履职存在问题的第三方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惩处措施。提高执法力度。已加强对行政处罚案件后续执行情况监管,根据补种复绿的时效性、季节性制定科学合理的补种复绿台账,并及时跟进复绿执行情况,按流程进行检查验收工作。

(4)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要求非疫点乡镇申请除治性采伐的一律须提供“林业有害生物鉴定书”并需要县林业局森防站的审核意见。开展了林木采伐工作相关业务培训,已进一步明确并严格执行林木采伐设计书的填写规范。已进一步健全完善疫木采伐审批程序,针对“急坡”小班需要“皆伐”的,已一律要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设计公司做的“坡度鉴定报告”,未提供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4.对“历史遗留问题化解不到位”方面的整改

一是继续耐心细好对涉改人员进行国有林场改革政策和人事劳动政策的解释宣传工作,加大化解力度,达到息诉罢访的目的。

二是继续做好涉改人员和相关人员的政策解释和沟通工作,稳定他们情绪。

三是积极引导他们走司法途径解决诉求,维护自身权益。

5.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方面的问题

(1)已调整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进一步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职责、责任部门、联络员,有序推进相关工作。已分工明确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及部门人员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2已调整县林业局舆情信息处置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责任股室、联络人等内容。是已进一步完善舆情台账和舆情处置报告,规范有序落实舆情信息处置工作。

(二)聚焦被巡察党组织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1.针对“‘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1)已修订并执行《始兴县林业局领导班子“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始兴县林业局“三重一大”事项清单》《中共始兴县林业局党组议事内容目录清单 》《始兴县林业局行政会议议事规则》和《中共始兴县林业局内控制度》。严格落实执行有关议事规则,分别召开党组会议和行政会议,并加强对会前议题的审核工作,由办公室厘清后分别提交不同会议。

(2)严格会议议事规则,强化会议议题的审核工作。

一是已根据相关议事制度,严格落实班子会议议事制度;      二是对项目建设议题,在提交会议讨论前需由分管领导对各环节内容先行严格审核。会议讨论按照《中共始兴县林业局党组议事规则》《始兴县林业局行政会议议事规则》和林业局内控制度,严格把关,按规定程序讨论决策。

2.针对“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问题

(1)已将抽调的下属单位公务用车全部归还下属车编单位,实现公车编制、使用管理及费用列支相统一。

(2)已修订完善了《始兴县林业局公车使用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公车管理规定,禁止在非车编单位开支车辆费用。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3)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管理制度及落实财务审批制度。已根据公车使用管理规定完善维修审批流程,对未执行维修公车审批流程的有关责任人按规定进行批评教育,严防出现类似情况。严格执行林业局公车管理制度及维修审批程序,对不符合制度、程序要求的坚决不予以报销。各下属单位已按《始兴县林业局公车使用管理规定》签订定点维修合同。

(4)严格落实公车使用申报审批制度,明确每辆公车的申报和审批人员。所有车辆明确申报和审批人员,要求各有车单位严格按要求执行。林业局办公室作为车辆管理部门,严格监督和检查下属单位用车情况。

(5)根据制定的《始兴县林业局公车使用管理规定》,已在整改期限内完成全部公车的ETC安装使用。

3.针对“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存在资产流失风险”问题

(1)已对欠租单位进行催收和发函,已收回部分拖欠租金。暂对未收回租金的相关单位或个人做出还款计划,同时针对欠款金额较大的公司,已向法院申请执行财产冻结裁定,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2)关于林场与电站分公司存在租期长、价格无递增条款问题,林场已和电站分公司签订了补充协议,明确租期、租金价格。已修订及完善山林发包流程,对后续签订的山林承包合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明确发包期限及租金递增等内容。

4.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1)一是挂账华南虎保护区工资经费已经进行账户处理,义务植树以资代劳费用已上缴财政,完成整改;二是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会计核算,确保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

(2)严格控制车辆费用支出。

(3)一是已将未补录固定资产完成补录;二是已按照具体明细进行规范登记,下一步加强规范固定资产登记管理。

(4)严格执行林业局财务收支管理制度,严格审核报账要素的齐全与否。已加强财务人员培训与指导,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严格执行内控制度。

5.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有发生”问题

(1)已责成当事人退还违规发放补贴。严格执行补贴发放制度,规范津补贴发放工作。

(2)杜绝违规办理集群网情况,2021年开始县林业局未再办理单位集群网。已完善林业局内控管理制度,涉及工作人员福利事项,要有明确有效的政策依据,发放前由财务、纪检部门审查并经局班子会议讨论同意,做到福利合法合规发放。

6.在“工程项目监管不到位”方面

(1)已强化项目监管。一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二是定期召开项目实施推进会议;三是压实监管单位责任;四是已签订2024年林分优化项目补充协议,明确要求造林苗木成活率90%以上,加强了造林苗木管理。

(2)已严格按照项目设计要求,认真排查,加强对项目在实施中的监督检查,压实施工、监理单位责任,按规定要求做好验收工作。

(3)已要求施工单位按要求开设工人工资专户并将开户相关资料在林业局备案。并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提供所有参加工作业人员的劳动和意外保险备案。规范工程招投标工作,理顺项目设计、监理责权利关系。

(三)聚焦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1.针对“党建工作弱化,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认真”问题

(1)已组织开展党务人员的培训,严格落实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平时督促检查,检查结果纳入考核内容,对执行不到位党支部及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对多次谈话提醒后仍不改进的党支部及责任人,取消其党内评优评先资格。

(2)严格贯彻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按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详细意见收集表,确保资料完善。加强对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及批评与自我批评材料的审核,确保民主生活质量。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会。

2.针对“党建工作不规范”问题

已开展对党务工作者的培训,认真组织学习发展党员工作有关知识,提升业务水平。机关党委已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支部严格执行党员发展程序。通过支部换届,选优配强离退休党支部委员会班子成员,加强对离退休党员教育管理,督促离退休党员积极参加组织活动,加强督促、提醒并指导各党支部按期按规定换届。并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支部严格执行党员发展程序,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换届的需提前向上级党工委申请延期换届。        

3.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已开展党纪党廉和法律法规教育,强化法律意识、纪律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组织全局在职工作人员签订了《交通安全承诺书》。积极开展提醒、警戒谈话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资料,在对全局违纪违法人员的教育管理方面,适度从严惩戒,通过进行警戒谈话等方式,遏制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现象。

(2)已制定并执行《始兴县林业局谈话制度》,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党内谈话工作制度,严格日常、提醒、警戒谈话流程和要求;已要求局纪委做好相应的组织、检查、监督工作。

4.针对“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

(1)已向上级编制管理部门争取适当增加县林业局党组行政编制数量,充实各职能部门,逐步缓解县林业局党组混岗严重问题。科学调整优化部门职能、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逐步减少占用下属事业单位人员混编混岗问题。

(2)加快年轻公务员培养,已制定培养计划,提任年轻公务员,有针对性的逐步解决事业人员担任内设部门负责人的问题,促进提升人员配备规范性和行政服务效能。

(3)结合县林业局党组实际情况持续性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加强人事队伍建设,逐步配强组织人事队伍。县林业局党组制发了《始兴县林业局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选人用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全面加强人事职能部门的履职能力,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规范程序。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任用选拔方式和程序,逐步完善干部的选拔任用、交流、考核评价的体系。  

(四)聚焦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上轮巡察未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未按规定开展组织生活会的问题,目前该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一是已加强培训,已要求局机关党委每年至少两次对各党支部负责党建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二是已加强对各支部组织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仍存在问题的党支部负责人及党务工作者进行提醒谈话,取消党内评优评先资格。

2.针对“上轮巡察发现项目验收不重视、不严谨问题,目前该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一是已摸排存在问题,及时纠正并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工作;二是建立健全项目验收机制,完善项目管理规定;三是加强项目前期谋划的科学性,拟定项目管理流程,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规范进行合理规划,严格按照项目设计要求,认真排查,加强对项目在实施中的监督检查,压实施工、监理单位责任,按规定要求做好验收工作;四是制定了《县林业局工程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进一步的规范全局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设计、监理、施工、验收、资金管理等各环节工作。五是强化项目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制止、纠正,对违规违纪人员及单位依法依规及时作出处理,对违规第三方机构纳入县林业局党组“黑名单”管理,确保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效果。

三、下一步计划

县林业局党组将继续按照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和有关要求,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导落实,切实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一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在落实整改工作的同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回头看,继续巩固整改成果。

二是继续坚持理论学习,增强规矩意识。严格执行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健全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自觉加强党性修养,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依法行政、按章办事,严格工作纪律和各项法律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准则,厉行勤俭节约,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

三是继续坚持抓好党建,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强化党组党建主业意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动担责、认真履责、扎实尽责。抓好党组班子自身建设,党组书记亲自抓、负总责,班子成员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把加强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一岗双责”,两手抓、两手硬。

四是继续加强财务监管,发挥纪委职能。加强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财政预算的监督和社会公开力度,加强对下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日常监督和检查,做到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着力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问责,做到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1-3332157;电子邮箱:sxlyrsg@163.com;邮政信箱:韶关市始兴县太平镇兴平路62号始兴县林业局;邮政编码:512500。


                                                                                                                                                         中共始兴县林业局党组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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