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印发《始兴县“护林2019”专项行动方案》的函

 

 

 

 

 

关于印发《始兴县“护林2019

专项行动方案》的函

 

各乡镇人民政府、车八岭保护区管理局、南山保护区管理处: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护林“2018”专项行动战果,打赢今年扫黑除恶攻坚战,持续保持对涉林违法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全面遏制涉林案件多发态势,推进本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代号为“护林2019”的专项行动。现将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始兴县林业局

                             2019221

 

 

始兴县“护林2019”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护林“2018”专项行动战果,打赢今年扫黑除恶攻坚战,持续保持对涉林违法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全面遏制涉林案件多发态势,推进本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实现林区“发案少、秩序好、森林资源安全”的目标,经研究决定开展代号为“护林2019”的专项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三中全会关于生态资源保护的有关精神,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全县林业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为牵引,充分发挥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集中力量、主动出击,查处一批大要案,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坚持以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的“案件突出问题”为导向,狠抓大要案查处,狠抓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整治,按照既查事又查人的要求,深挖违法犯罪背后“保护伞”,打断涉林犯罪经济利益链,彻底铲除林区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以实际行动迎接督导组“回头看”,以优异成绩护航生态文明建设。

二、组织领导

县林业局成立“护林2019”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局办公室、扫黑办、人事股、县森林公安分局、森林资源管护大队、林政股、营林股、法制股、防火办、林场管理总站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专项办”)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森林公安分局。

领导小组下设3个工作组:行动指挥组。县森林公安分局、管护大队、林政股牵头负责森林资源管护大队、林政股组织监督各乡镇林业站对辖区内使用林地、林木采伐等情况进行排查整治,收集线索;县森林公安分局负责指导、督促各森林公安派出所查办案件;营林股、防火办、林场管理总站按各自工作范围,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和重点排查工作。宣传报道组。办公室牵头负责,加强宣传力度,营造浓厚舆论氛围,积极协调媒体对行动开展、案件查办等情况公开报道。技术保障组。法制股牵头负责联系案件鉴定技术人员为案件查处提供鉴定服务,同时负责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提供法律保障及提出工作指导意见。各乡镇要参照县局方案成立相应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

三、工作重点

()重点打击以下涉林违法行为:

1.盗伐、滥伐林木行为;

2.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行为;

3.非法运输木材行为;

4.在林地上进行开山采矿、挖沙取土、毁林开垦、乱搭乱建、堆放或排泄废弃物等改变林地用途、造成林地毁坏的非法占用林地行为;

5.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及其制品行为;

6.非法狩猎,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利用网络非法交易野生动及其制品的行为;

7.故意纵火烧山行为,违规进行野外用火、失火引发森林火灾行为和拒不执行森林防火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

8.其它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

()从重从严惩处下列涉林涉恶势力

1.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森林资源,侵吞国有、集体

林地、林木资源的黑恶势力;

2.在造林绿化领域,强霸强揽营林工程项目的黑恶势力;

3. 在林木采伐领域,欺压山林权属人,“内外勾结”骗取

许可强包强揽采伐作业的黑恶势力;

4. 在林地流转、征用使用领域,煽动闹事,强行阻止工

程正常建设、作业的黑恶势力;

5. 在木材运输流通领域,强揽强包、“拦路收费”的黑恶

势力;

6. 在矿产资源开发领域,滥挖滥采林地,阻挠对抗林业

执法的黑恶势力;

7. 在野生动物领域,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

阻挠对抗林业执法的黑恶势力;

8. 其他危害林区治安、妨碍林业正常生产秩序,损害林

农合法权益的黑恶势力。

()加强重点区域管护、重点领域整治

各乡镇要充分发挥基层一线护林作用,主动掌控辖区山情、林情,尤其要增加力量重兵把守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重点区域,划分责任区,建立责任区巡查考核机制;经常组织镇、村干部、林业员、护林员进行巡山检查;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护林工作,积极检举揭发破坏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实现林区群防群治目标。县森林公安要抽调精干警力,坚持对重要区域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打早、打小,严惩犯罪人员,确保重点区域不发生重特大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各林场对经营范围的山林严防死守,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各部门要在全面总结近年来专项行动工作经验,认真梳理案件暴露出来的森林资源管理存在问题,重点查找林木采伐、木材运输、收购加工、林地征占用、野生动植物管理方面存在问题,及时完善林政管理机制。森林公安要重拳出击,有目标有计划地开展打击整治,将专项行动和专项斗争统筹推进,解决突出问题,从根本上遏制涉林犯罪高发态势。

四、工作措施

() 压实线索摸排责任,深入开展线索收集。要统筹安排扫黑办、森林公安、林政、营林、法制、林业站、保护区、森林公园、林场、木材检查站等部门人员力量,立足本职,多措并举,广辟线索来源。一是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号码,设立举报信箱,安排一定数额的举报经费,制定宣传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动群众积极举报线索;二是扫黑办、森林公安、法制部门要牵头组织执法人员对近年来重大案件、未破案件进行重新起底逐案审查,深挖新的犯罪线索;三是林政、野保等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审批监管和日常巡查,深入林区、木材加工、野生动物交易场所,在源头上查找犯罪线索;四是营林、调处、防火、保护区、林业站、检查站、森林公园、林场等部门要根据各自分管的业务,组织人员开展线索摸排;五是落实相关业务部门协作机制,及时跟进核查涉林违法犯罪线索;六是加强内外协调联动,主动与公安、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沟通,加强信息共享,拓展线索来源。

线索摸排工作极其重要,要把线索摸排贯穿在专项行动整个过程,落实各部门线索摸排职责;要压实线索摸排责任,确保排查摸底不留死角;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摸排掌握的线索,要统一逐条登记建档,扫黑办、法制要对线索开展深度研判核查,切实增强打击的针对性、实效性。第一批线索于20193月底前上报县专项办,后续工作发现的案件线索随时上报。

()以大要案为抓手,统筹推进专项行动和专项斗争。以“护林2019"专项行动为契机,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在精心研判、把握规律的基础上,坚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常态化组织开展季节性、地域性专项打击整治行动,确保行动期间严打力度不减,热度不退;要发挥森林公安职能作用,森林公安“一把手”要勇于担当亲自办案,把大要案件侦办作为专项行动主攻方向,通过提升办案质量提高打击实效。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要集体研究侦查方案,排调骨干力量组成专案组,落实破案责任,做到案件不破,人员不撤,确保案件办结,对办案阻力大、查处难度大案件,要坚决排除干扰,坚决依法查处,严禁以罚代刑、降格处理;要通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督办、参办、提办、异地交办等方式,加大案件侦破力度,破解人为阻力、警力不足等工作难题,推动案件侦查工作取得实效。

()坚持以整改问题为导向,开展攻坚克难,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当前我县林业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攻坚克难关键时刻,既要看到专项斗争对实现高质量保护资源的重要意义,又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斗争的复杂性、艰苦性,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局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要以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为导向,认真贯彻落实《始兴县林业局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措施,加强工作督导,压实部门责任,敢于刀刃向内,严肃查处腐败行为,把专项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营造林业系统风清气正的干事氛围。要敢于向黑恶势力亮剑,斩断伸向林区的魔手:一是要有和犯罪分子作坚决斗争的勇气和信心。森林公安机关在专项行动中,要加强队伍管理,树立执法办案主业意识,提高发现犯罪能力,要统筹警力,形成县、镇两级打击合力,突破一批有影响的重大案件,震慑违法犯罪;二是认真总结“护林2018"专项行动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尤其是要通过办案发现、总结林政管理短板,提高管理能力,要加强与地方公安、检察院、纪委监委等部门的合作,对标“一案三查”,确保涉林犯罪案件打深、打透;三是聚焦突出问题、重点区域,开展攻坚克难。森林公安机关要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工作方针,对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收购林木、非法占用林地等严重危害生态安全破坏资源违法犯罪进行严厉打击,对办理的每宗案件要深入分析,倒查管理漏洞,进行责任追究,不断完善林业执法、监管机制,压实各级责任,对林区乱象严重区域,要提请当地党委政府进行专题研究,出台措施整合资源有力地开展整治,力争在今年实现全县林区明显好转,林区乱象问题得到根治。

()加强执法办案监督,提高依法治林能力。专项行动期间,各部门要按规定上报案件工作情况给县局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将约谈办案落后单位负责人,派出督导组进行专题督导,杜绝有案不立、立而不侦和失职渎职行为;各地对发生的重特大案件要及时召开案件工作会,集思广益共同决策,提高大要案破案率;法制部门要针对执法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林政部门要主动和森林公安机关沟通,及时掌握案件查处过程中暴露出来的林政管理漏洞,进行认真总结及时采取措施,有效堵塞漏洞,规范行政执法。在行动期间如发现公职人员通风报信、包庇纵容等违法违纪行为,将严肃追究,决不姑息。

五、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破坏森林生态的严重社会危害性,严守生态红线。”护林2019专项行动是林业系统配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促进整改的重要举措,要把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力推进,确保专项行动各项任务目标顺利实现,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争取党委、政府的最大支持,推动”护林2019专项行动工作列入党委、政府重要工作议程;要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一把手”是专项行动总负责人,重点做好总体部署,靠前指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等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迅速制定有针对性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做到突出重点,明确责任,确保打出声威、打出实效;要强化专项行动工作保障。一是强化经费保障、确保办案经费、举报奖励经费、激励机制经费落实到位。二是强化案件专业技术鉴定保障,相关技术保障组负责人,要协调落实工程师在3个工作日内及时出具专业技术鉴定意见,确保案件查处工作顺利进。

()加强协作,形成整体合力。各乡镇、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团结协作,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在查办涉林案件上,开展经常性的联合执法,形成共识,增强合力,真正建立起林业内部联防、联查、联打的长效机制。同时,要深化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加强部门之间情报线索共享、检查执法联动、案件移送转接等各个环节的配合,形成整体合力,联手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提高打击工作效率,共同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加强督查,强化责任落实。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各项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对因工作落实尤其是线索摸排和案件查处不到位,导致本地区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林业领域涉黑恶势力未及时得打击整治,或者打击整治工作效果不理想的,依照有关规定倒查问责。县森林公安分局将加大对重特大案件、团伙作案、跨地区作案的案件督办力度,办案难度大的申报市森林公安局督办。各乡镇主要领导每个季度对本地“护林2019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部署推进措施。

()加强宣传,注重舆论引导。要主动协调新闻媒体,对行动进行跟踪报道,对破坏森林资源数量巨大、影响恶劣、查处难度大的案件要予以曝光;要畅通社会和群众参与专项行动的渠道,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全社会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的浓厚氛围;针对专项行动期间可能出现的涉林违法犯罪热点问题和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问题,及时做好分析预判,把握舆情引导主动权,防止负面炒作;要结合行动开展,深入基层、深入林区,送法下乡、送法进山,广泛宣传国家保护森林资源的政策法规,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生态意识,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保护森林资源的良好氛围。

六、步骤安排

()动员部署阶段(20191月至2)县林业局召开 “护林2019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制定实施方案,启动全县“护林2019专项行动。各乡镇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20192月下旬前完成动员部署。

()摸排打击阶段(20193月至4)全面铺开线索摸排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打击重点,根据分管领域对照方案要求突出收集涉林违法犯罪线索,摸排工作要充分发挥群众和基层护林组织力量,积极检举违法犯罪行为,适时组织人员对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清查行动,及时发现线索。

()集中攻坚阶段(20195月至11).各乡镇各部门根据摸底排查情况,有重点、有针对性开展拉网式清查打击行动,发起集中打击攻势,抓获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对跨区作案、团伙犯罪、涉黑涉恶等复杂、影响恶劣的重大要案,森林公安机关要强化线索经营意识、物证提取意识、联动办案意识,广辟案件线索来源,深挖违法犯罪,全面及时收集犯罪证据,主动整合办案力量,提高办案效率,确保办案执法实效。同时要联系各类媒体,跟踪报道重点案件的查处,增强舆论攻势,表明打击决心,展示执法成效,震慑犯罪分子。

()总结提高阶段(201912).各乡镇要深入分析本地区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和危害森林生态安全的原因及难点问题,积极完善防范、打击和日常管理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与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加强信息共享、乱点共治、执法联动等工作,做到早防范、早发现、早制止、早打击,将“打、防、管、控、建”紧密结合起来,营造林区共治共享共建治安新格局。

各部门要把行动方案迅速传达到各基层单位,并根据本地实际制定行动实施方案。加强信息报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统计和报送,并于每月23日上午上报一次行动开展情况和战果统计表,重特大案件和重要情况信息随时报。31日前报送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名单、行动联络人,1225日前报行动总结。(各单位报送材料统一使用县森林公安分局法制股邮箱slslgafjfz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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