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始兴县马市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市镇加强人居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部门:

  《马市镇加强人居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业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始兴县马市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8日  


   

马市镇加强人居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始兴县加强人居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始爱卫会〔2020〕0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爱国卫生运动,为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强大精神动力,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我镇决定2020年5月至8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人居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县文明办《关于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精神,广泛组织动员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集中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治理、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各村(居)环境卫生等综合整治,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疾病传播途径,营造卫生整洁、文明有序的居住环境和社会良好环境。

  二、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分为宣传发动、集中整治、巩固提高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28日至6月5日)。各村(居)委会通过召开村民户代表会议、印发宣传资料、LED显示屏、微信、村头标语等宣传方式,宣传人居环境整治文件精神及相关政策知识。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6日至7月30日前)。各村(居)委会,镇属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要求,集中人力、物力开展集中整治提升,整治一个,巩固一个,提高一个,确保全镇人居环境得到全面提升。

  (三)巩固提高阶段(8月1日至8月25日前)。建立和完善日常巡查制度,对整治成果要不断巩固提高,杜绝反弹现象;同时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全镇人居环境卫生整体水平。

  三、职责分工与职责要求

  (一)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治理

  牵头部门:人居环境整治办

  责任单位:马市社区居委会、马市镇城镇综合管理办公室、宏德物业有限公司、镇属各单位

  职责要求:

  1.人居环境整治办:加强对所管辖的闲置地卫生监管,及时清除杂草,落实投药灭鼠、灭蚊等病媒生物防制措施。

  2.马市社区居委会:整治清除居民区楼梯通道、天台堆放杂物,整治公共厕所、垃圾桶等区域卫生,清除卫生死角,落实投药灭鼠、灭蚊等病媒生物防制措施。

  3.镇属各单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网格化管理和“周五公共卫生日”活动,落实投药灭鼠、灭蚊等病媒生物防制措施。

  4.马市镇城镇综合管理办公室:加强乱堆放、乱拉挂、乱搭建、乱停放等“五小六乱”综合治理,规范墟镇、市场经营秩序。

  5.宏德物业有限公司:抓好城乡环卫日常保洁工作,马顺路的保洁时间不低于16小时,墟镇其余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垃圾不落地,垃圾日产日清;每日定期清洗垃圾桶,果皮箱,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日常维护管理。

  (二)农贸市场综合治理

  牵头部门:人居环境整治办

  责任单位:始兴县市场监管局马市市场监管所、马市镇城镇综合管理办公室

  职责要求:

  1.始兴县市场监管局马市市场监管所:督促所辖农贸市场综合管理,认真落实农贸市场建设规范标准,管理制度上墙,落实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及结果公示制度。加强农贸市场行业监管和经营秩序综合整治,落实“1110”管理制度。市场商品分区分类经营,划行规市,高台摆卖,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野生动物交易。

  2.马市镇城镇综合管理办公室:加强市场周边卫生综合整治,整治乱堆放、乱拉挂、乱搭建、乱停放,整治公共厕所、垃圾桶等区域卫生,彻底清除积存垃圾,清除卫生死角;落实投药灭鼠、灭蚊等病媒生物防制措施。

  (三)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

  牵头部门:规划办

  责任单位:马市社区居委会

  职责要求:1.加强所辖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和日常管理,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职责,压实任务。

  2.对尚未纳入改造或已纳入改造范围但仍未施工的老旧小区,要处理好短期微改造与全面改造关系,要投入部分资金对影响市容市貌的卫生基础设施进行维护管养。

  3.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及广东省卫生镇、韶关市卫生镇标准要求,督促落实环卫日常保洁措施,垃圾日产日清,垃圾不落地,确保整洁卫生,文明有序。

  4.督查落实投药灭鼠、灭蚊等病媒生物防制措施。

  (四)各村(居)环境卫生治理

  牵头部门:人居环境整治办

  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

  职责要求: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和“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抓好日常保洁工作,垃圾不落地,垃圾日产日清。落实投药灭鼠、灭蚊等病媒生物防制措施。加强环境卫生管理,营造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部署落实。各村(居)委会,镇属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部署,把爱国卫生运动作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督促检查,抓好工作落实。牵头部门要抓好落实监管职责,督促整改提升工作顺利完成。人居环境整治办将以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开展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及时通报。

  (三)加强沟通联系,及时报送材料。请各村(居)委会、各牵头单位于8月1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典型事例、特色做法、工作成效等)和相关图片资料及时报送人居环境整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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