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始兴县5个建筑物命名情况公告如下:
1.同意始兴县太平镇煌宫酒店东侧地块建造的住宅小区命名为“始兴碧桂园煌宫豪庭”(始民字〔2020〕3号)。四至为:东至源河鸿景小区,南至始兴县汽车客运站,西至煌宫酒店,北至始兴碧桂园翡翠山苑。
2.同意始兴县太平镇韶赣高速公路连接线(始兴县迎宾大道)东侧、原福兴置业公司北侧地块建造的住宅小区命名为“始兴碧桂园翡翠山苑”(始民字〔2020〕4号)。四至为:东至茅坪村,南至始兴碧桂园煌宫豪庭,西至迎宾大道,北至亿豪商贸城。
3.同意始兴县马市镇原马市林业站地块建造的住宅小区命名为“江南茗轩”(始民字〔2020〕24号)。四至为:东至学前街,南至影前街,西至绿化用地,北至规划道路。
4.同意始兴县城南镇沿江南路与河南路之间、城南镇司法所东侧地块建造的住宅小区命名为“江南湾小区”(始民字〔2020〕32号)。四至为:东至倚江御景,南至河南路,西至城南镇司法所,北至沿江南路。
5.同意始兴县城南镇下门“三旧”改造地块建造的住宅小区命名为“始兴县碧桂园天樾湾小区”(始民字〔2020〕34号)。四至为:东至天元大桥连接线,南至下门村小组,西至下门村小组,北至沿江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