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城东明珠花园”住宅区命名的批复》(始民字〔2021〕17号),现将始兴县1个建筑物命名情况公告如下:
同意始兴县太平镇城郊居委会饶屋组地块建设的住宅小区命名为“城东明珠花园”(始民字〔2021〕17号)。四至为:东靠迎宾大道,南临阳光小区,西依高营饶屋组,北接高营饶屋组。
始兴县民政局
2020年8月20日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