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始兴县民政系统2022年国庆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毫不动摇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继续按照高于社会面防控标准,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环境,切实做好全县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坚定信心,坚决防止麻痹思想、厌战情绪、松劲心态,下定决心,认清形势,按照高于社会面的防控标准从严从紧从细做好全县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

  1.养老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要按照《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第四版)》《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儿童福利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2022年7月版)的通知》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一是严格落实出入管理制度。通过公告、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多种方式向民政服务对象及其家属发布机构疫情防控安排和相关服务通知,在机构主要出入口张贴防控告示。对允许临时进入机构的人员实行“五必须”制度,安排专人做好实名登记、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及48小时阴性核酸证明、观察询问健康状况并做好记录,坚决切断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二是做好民政服务对象防护工作。每日对民政服务对象及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监测,做好机构内民政服务对象居室的通风、消毒等工作。三是提前做好物资储备工作,做好口罩、防护服、消毒液等防护物资的储备工作,确保至少有1个月的应急物资储备,更好满足常态化防控和日常服务需要。四是加密“应检尽检”频次,机构内工作人员核酸检测由7天1检调整为2天1检,时间截至10月31日。

  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安置中心。要按照《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2022年7月版)》要求,一是强化入站人员检测。严格落实求助人员入站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方可入住,未经核酸检测一律不准入站受助。对新入站人员进行隔离照料、实行分区管理,并向求助人员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其自我保护能力。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如发现求助人员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立即报告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并按规定和流程及时、妥善处置,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疑似症状的求助人员要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做好日常消毒防护。配齐各类防护用品和消毒物资,如口罩、防护服、护目镜、洗手液、消毒工具、消毒剂等。保持室内各区域环境整洁卫生,每天定期对办公室、救助区、车辆等进行日常消毒,并做好清洁消毒记录。四是做好街面巡查常态化工作,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在中心城区巡查,并加大夜巡力度,实施快速救助服务,发现疑似感染症状者,第一时间报疾控部门处置。五是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全员核酸检测,原则上每周开展1次核酸检测。日常工作中可根据出差执行任务等特殊需要对特定工作人员随时进行核酸检测。对在站长期滞留人员(滞留达10天以上)定期安排核酸检测,原则上每2周开展1次核酸检测。

  3.婚姻登记机关。要严格按照广东省民政厅印发的《广东省婚姻登记机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第三版)》通知要求,一是做好提前告知工作,要提前告知当事人申请婚姻登记的条件、登记流程、需要准备的证件证明材料等,尽量缩短婚姻登记当事人现场办理时间,提前通过电话等方式,将防疫工作要求及疫情风险向当事人进行告知提示。二是做好婚姻登记机关入口管理工作,要在婚姻登记机关入口处对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外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核验健康码、佩戴口罩,正常者方可进入。三是做好倡导文明婚俗工作,倡导群众不要在国庆前后扎堆登记结婚,呼吁群众简办婚宴,提醒需举办婚宴的新人控制好参加人员范围,同时要熟悉参加人员身体状况,做好个人防护。四是工作人员要根据疫情形势,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和始兴县最新检测要求开展核酸检测。

  4.殡葬服务机构。要严格按照广东省民政厅印发的《广东省殡葬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第三版)》的通知要求,一是加强入口管理,在机构入口处对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外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核验健康码、行程码、佩戴口罩,正常者方可进入。二是加强办公区域、群众接待室、业务办理室、祭扫场所、遗体存放场所、火化车间、卫生间及公共楼道的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三是提前做好物资储备工作,做好口罩、防护服、消毒液等防护物资的储备工作,确保至少有1个月的应急物资储备,更好满足常态化防控和日常服务需要。四是鼓励工作人员每周开展一次全员核酸检测,同时按照始兴县最新检测要求开展核酸检测。五是加强疫情防控知识、殡葬政策、殡葬文化等宣传工作,及时、规范发布疫情防控有关信息,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移风易俗,推广网络祭扫、鲜花祭扫、家庭追思、书写寄语、敬献鲜花、信邮哀思等绿色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减少人群聚集。

  (二)强化食品安全防疫

  设有食堂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和殡仪馆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要求,严格落实物品防控措施,进入机构各类物品实行“凡进必检、全面消杀”,重点加强民政服务机构食品采购监管,落实进货查验、索票索证制度,建立台账、做好记录,确保食品来源可追、去向可查、风险可控。内设食堂严禁采购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严禁采购来源不明的畜禽肉、水产品,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暂停采购进口冷链食品。肉类、水产等冷冻食品要充分煮熟后食用。

  (三)强化人员管理和聚集性活动管理

  1.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一是严格落实工作人员外出管理制度,全体干部职工尽量做到就地过节,原则上非必要不离韶,严禁前往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确需离韶离粤的,须严格落实外出报备审批程序,外出后必须严格做好自身防护,及时如实报告活动轨迹及身体健康状况,并在返回后严格落实核酸检测、向社区报备等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对瞒报、谎报个人行程和健康状况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规定予以追责问责。二是要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自觉做到不参加人员密集的聚会、聚餐等活动,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

  2.严格聚集性活动管理。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加强大型会议活动规范化管理,举办活动(会议)等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控制人流,尽量举办线上会议,举办单位要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50人以上的活动(会议)严格履行报备制度。严格落实核酸检测、扫码测温、佩戴口罩、消毒通风、间隔距离等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严防规模性输入和聚集性疫情。

  (四)强化困难群众兜底保障责任落实

  要落细落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对因子女未能返乡回家的空巢独居、失能、留守老年人、留守妇女,散居的特困供养对象以及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加强电话慰问、走访探视和必要帮扶,及时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指导和帮助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在节日期间进一步保障基本民生,维护社会稳定。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局机关各股室及局所属事业单位要把疫情防控作为第一要务,“一把手”负总责,完善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管理制度。要进一步健全疫情防控领导机制,把职责落实到岗到人,确保领导小组正常运转。要加强国庆前后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隐患。县民政局将由局领导带队不定期到各乡镇及民政服务机构进行抽查。

  (二)强化宣传引导。加强系统内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加强自我防护,做到不聚集、不扎堆,提倡人群聚集和密闭场所佩戴口罩、勤洗手、一米线、公筷制、分餐制、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形成“以戴口罩为荣”的个人防护观念。

  (三)强化物资保障。各乡镇、局机关各股室及局所属事业单位要根据防控工作需要,指导和帮助民政服务机构配备好各类防护用品和消毒物资,储备好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生活物资,确保各项民政服务正常有序。

  (四)落实各方责任。各乡镇、局机关各股室及局所属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民政服务机构防疫力量,要按照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配合组织工作人员定期核酸检测,及时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要采取措施提供靠前服务、暖心行动,合理安排国庆期间精神文化生活,最大程度消除民政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思亲情结。养老机构要利用电话、视频等方式为在院老年人提供亲情化沟通服务。

  (五)确保信息畅通。各类民政服务机构要根据疫情防控的实际需要和上级部署要求,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紧急情况随时报告”制度,局机关各股室、局所属事业单位于每日下午16时前将各类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人员健康状况、安全生产状况报送至局办公室。每周一召开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例会,及时分析疫情防控工作出现的新问题,确保我县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地落实。

  (六)回应社会关切。局机关各股室、局所属事业单位要密切关注节假日期间民政领域疫情防控有关的社情、民情、舆情, 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避免防控措施简单化、“一刀切”,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本方案执行时间为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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