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为基层“减负” 为实干“撑腰” 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2022年,始兴县民政局以抓实基层治理为着力点,强化党建引领,在夯责任、抓规范、强管理、保民生上下功夫,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基层治理领域改革攻坚规范治理工作,共同推动我县民政领域基层治理协调发展。

一、主要做法

(一)积极开展社区减负“回头看”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机构牌子和证明事项,持续完善相关机制,巩固专项行动治理成效,力求从根本上改变“社区万能章”“社区成为证明大本营”等问题,围绕村(居)委会机构和牌子清理后有无反弹情况,社区印章使用范围、考核评比活动现状及存在问题;及各部门、村(社区)对韶关市公布的44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可出具证明清单和7项可出具证明清单贯彻落实情况和存在问题等方面开展了社区减负“回头看”工作。

为巩固专项行动治理成效,制定印发了《始兴县民政局关于深化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工作,推动政策落地落实,形成长效机制。期间,工作组通过下到各村(社区)检查改进和规范城乡社区出具证明工作落实情况,同时到县直有关部门进行了了解核实,共同推进落实相关工作。                                 

(二)扎实开展村(居)委会下属委员会建设工作。一是为进一步加强村(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对全县当前村(居)委会下属各类委员会建设现状、存在问题等相关情况进行了摸查。经摸排,各村(居)委会均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等相关下属委员会。二是联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下发《关于社区居委会增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的通知》,进一步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推动全县所有社区居民委员会成立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积极推进环境和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目前,14个社区居委会均成立了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

(三)进一步提升城乡社区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全面推进我县基层治理体系建设。一是围绕城乡社区协商建设、城乡社区服务、社区环境、村务监督机制、“社区万能章”治理等等方面,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活动,印发了《关于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活动的实施方案》;二是围绕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备案制度、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建设工作、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履职承诺和述职制度等方面,制定印发了《始兴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三是为进一步激活乡贤资源、凝聚乡贤智慧、汇集乡贤力量,充分发挥乡贤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积极作用,就积极引导乡贤参与城乡社区治理建设方面,制定下发了《始兴县民政局关于积极引导乡贤参与乡村治理建设的指导意见》。四是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下发《关于做好村级组织机构悬挂牌匾设置与备案登记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机构悬挂牌匾工作,并做好牌匾的备案管理登记工作。目前,127个村(社区)已完成了牌匾备案登记工作。

(四)规范村(居)务记录用本。村(居)务记录是村(社区)议事决策监督的集中反映,是村(社区)的基础性工作;村(居)务记录用本是村(居)务记录的重要载体,是村(社区)重要的档案资料和查考依据。2021年村(居)委会换届后,为规范全县村(居)民自治组织的村(居)务记录,根据《韶关市民政局关于规范村(居)务记录有关事项的通知》(韶民函〔2021〕9号)文件要求,及时统一印制了村(居)务记录“四簿”〔即村(居)民委员会公章使用记录簿、村(居)民委员会会议记录簿、村(居)务公开记录簿,村(居)务监督记录簿〕,“四簿”的印制,进一步规范了村(居)务工作规范化建设。同时,为全面做好此项工作,已将规范村(居)务记录用本纳入民政重点工作绩效考核。

二、成效与反响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始兴县民政局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将法治为民理念贯彻落实到基层治理工作全过程,以规范社区证明事项、清理挂牌、规范村(居)务记录用本等为抓手,丰富形式主义整治思路、途径、方法,建立为基层减负的长效机制,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一)全方位为社区瘦身健体,推进社区松绑减负增能。一是清理社区挂牌。村(社区)办公场所大门醒目位置悬挂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牌匾,取消其他不符合规定的牌匾。党员活动、综治警务、养老等有实质性服务或治理内容的场所在室内悬挂简明标识,提倡“一室多用”“一室多能”,全县村(社区)挂牌数量较前期减少。目前,127个村(社区)已清理牌匾悬挂工作。二是规范社区证明。全面清理社区各类“奇葩”证明,梳理亲属关系、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死亡证明等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的证明事项清单44项,保留同意监护人资格证明、社区居民无分红证明等出具证明事项清单7项。

(二)落实社区减负清单制度,提升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一是严格清单管理。落实社区证明清单,即:不出具证明事项清单44项,出具证明事项清单7项;规范社区挂牌,社区办公服务场所只悬挂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新时代文明实践站5块牌子。二是加强部门宣传。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社区减负政策宣传活动,将相关政策文件转发基层单位、企业和个人学习,加强本部门、本系统和本行业的宣传,坚决杜绝层层加码、不依法依规办理的情况。三是强化基层落实。全县127个村(社区)全部将证明事项清单在公示栏、办事窗口公示,严格按清单办事。通过社区微信群、QQ群、公众号、党员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学习,提升群众知晓度。

(三)以督促效,进一步规范村(居)务记录用本。自2021年村(居)委会换届以来,县民政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到各村(社区)开展村(居)务记录用本督查,累计督查91个村(社区)。工作组每到一处,通过座谈、查看资料等方式进行详细的了解和检查,指导督促各村(社区)规范村(居)务记录簿,全面完整地记录村(居)务会议标题、会议组织、会议内容和议事决策结果等情况,不得随意取舍;要客观地、准确地记录会议情况,真实地反映会议的内容和全过程,不得随意删减和改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求村(社区)限期整改,并及时通报有关整改落实情况,坚持边发现边整改。目前,我县各村(社区)“四簿”的规范使用,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四)深入推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一是健全制度建设,增强“敢”监督本领。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务监督工作,切实保障村民群众合法权益和村集体利益,促进农村和谐稳定,我县出台了《始兴县关于加强和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始办字〔2022〕62号),《细则》明确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工作制度、监督内容、监督方式、民主评议和考核机制等等内容,推动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二是强化业务培训,打好“能”监督根基。为提高全县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业务技能和履职能力,10月26日-10月28日,分三期举办了全县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培训班。本次培训邀请了县纪委监委、县委党校、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同志围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村务监督精准发力、《广东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四个方面进行了相关课程的辅导,进一步提高我县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能力,持续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推动村务监督工作落在实处。

三、经验与启示

(一)必须坚持以党建引领,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坚持突出党建引领,促进基层党建与社区治理深度融合。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作用,进一步提升党建引领社区治理工作水平。融合推进村委会规范化建设,基层治理和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注重基层治理与民政工作相结合。紧紧围绕民政领域主责主业,对基层治理任务进行分解落实,靠实各级责任,重点在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发展志愿服务、关爱困难儿童等方面,统筹兼顾、整体推进,有效推动基层治理工作走深走实。

(二)坚持以创新发展为基础,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突出基层治理创新。逐步理顺基层组织与政府、职能部门的权责关系,制定事项清单,建立准入机制,使基层组织逐步回归服务群众的自治本位,按照“四议两公开”要求,落实了村(居)务信息公开,完善议事协商机制,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议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协商,畅通协商渠道,完善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农村基层治理机制,调动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激发基层工作内生动力,增强基层治理合力。

(三)必须坚持加强推进融合治理,不断规范基层民主建设。巩固全县新一轮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成果,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居民小组、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和社区驻建单位联动机制,注重发挥村(居)委会基础作用。完善并有效实施村(居)规民约、自治章程等自治制度,遴选一批优秀村(居)规民约。加强融合共建发展。坚持自治强基、法治保障、德治教化融合发展,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逐步形成社区居民委员会及其下属委员会、居民小组、楼院门栋上下互通、左右联动的社区居民委员会自治组织体系。加强社区为民服务,抓好社区“万能章”专项治理工作,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推动减负工作走深走实。

5月6日到罗坝镇上岗村检查村委会主楼挂牌情况.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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