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构建高素质农民队伍,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积极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中央1号文件、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现代青年农场主指导性实施方案》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指导性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始兴县农产业发展现状和实际需要,制订始兴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
一、培训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把培育高素质农民作为乡村振兴人才支撑的重要途径,提高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针对性、规范性、有效性和覆盖面,加快高素质农民培育进度,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
二、遴选培训对象
根据文件要求,我县培育高素质农民66人。高素质农民培育范围包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含现代青年农场主,以下所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都包含现代青年农场主)和农业经理人。年满16 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列为培育对象。本年度参训学员可以在次年参加同一层级不同培训,或参加同一类型更高层次的培训。同一层级培训学员与上年重复率不超过8%。
三、遴选培训机构
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遴选培训机构承担新型农业经
营主体带头人的培训任务。遴选培训机构的专家由始兴县人事股人员在市县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根据我县培训要求和任务,制定培育机构遴选评分标准,专家根据评分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进行评分,将分数最高的一个培训机构确定为本次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培训机构,并予以公示。专家评审费按有关标准在培训经费中列支。
四、计划培训时间、地点
计划培训时间:2020年8月份,共计66人。
计划培训地点:因疫情影响,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训不进高校,计划在广州或者佛山的酒店进行课程培训。
五、实施教育培训
(一)明确培训内容和形式。
1、综合素养提升。为提高职业农民综合素质,圆职业农民大学梦,为规范管理和统一标准,培育课程设置从思想政治、农业通识、农业农村政策法规、文化素养等理论内容展开,丰富参训农民的理论认识,完善参训农民的农业知识架构;并在该模块开展前举办开班仪式,要求参训农民加强认识,强调纪律安全。
2、专业能力提升。为提升参训农民的企业管理、运营和销售水平,设置培育课程乡村治理、农业生产技术、农业经营管理、农产品营销、电商网红、绿色发展等,提升参训农民的专业能力。为参训农民提供农产品电商销售和融资对接平台,本模块组织参训农民到由2个以上的省级电商基地(企业)参观、交流、学习,并就地聘请2个以上省级电商基地(企业)高管或知名融资企业高管讲授农产品电商销售专题或农业企业融资专题课;观摩体验学习互联网+农业、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新手段为重点引领和开阔高素质农民发展视野。专题课件PPT,精品课程全程录像资料,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
3、综合能力拓展。为提高职业农民做农业的信心,学习和借鉴成功的农业企业生产经营模式,为统一实训基地的档次和标准,本模块组织参训农民到2个以上的由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省级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园、合作社、家庭农场,或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高素质农民培育示范基地(实训基地、田间学校、创业孵化基地)进行实训、参观、交流和学习,并就地聘请2个以上企业高管讲授现代农业经营管理专题课。专题课PPT课件,精品课程全程录像资料,并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
县农业农村局监督培训机构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进行培训,特别是对第二、第三模块的基地(企业)要符合条件和要求,聘请的企业高管授课应有PPT 教学专题课件,不能只是对其基地(企业)做广告或简单地介绍基地的现状。
(二)遴选培训师资。
培训机构和涉农高校要聘请在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网址:https://www.ngx.net.cn/)高素质农民师资信息库中注册的老师授课,对没有入库的企业高管要及时录入信息库,以便学员网上评价。要求师资入库率要达90%以上。对任课老师的满意率达不到80%以上的,将取消任课资格,培训机构不能聘请其任教。每期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应逐班次登记培训台账,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同时要及时将有关信息在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录入。
(三)规范培训教材。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教材建设的通知》(农办科〔2015〕41 号)要求,为加强培训教材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各培训机构要在全国高素质农民培育推荐教材的基础上,结合产业发展需要和培育对象学习需求,选择通俗易懂、针对性强的高素质农民培训教材,开班当天应将教材发给学员。县农业农村局和培训机构要严把教材关,购买正式出版的教材,防止盗版教材或自编教材乱报价等现象。
(四)考核认定管理。
每期培训结束,要采取“操作为主、理论为辅”的形式,对受训学员进行考试考核。由培训机构负责做好高素质农民培育信息入库,协助做好建立高素质农民队伍动态管理机制,高素质农民统计、总结和考核材料。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广东省农业厅关于高素质农民(生产经营型)认定管理办法》(粤农规〔2017〕2 号),对符合条件的高素质农民进行认定、发证。
(五)加强绩效考评。
以培育对象满意度为核心指标,以第三方考核为主要方式,按照《全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试行)》(附件2)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进行全面绩效考核。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和“云上智农”APP,对所有培育班次的培训教师、培训基地、培训班组织和培训效果实行线上考核。培训机构应逐班次登记培训台账,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及时将有关学员、教师、培训机构等信息录入高素质农民信息库,装订有关纸质资料。
六、考评、认定与颁证
(一)考评颁证。培训机构通过过程性评价、结果性考核和实践技能考评相结合方式,综合评价学员学习成果,对合格者颁发培训证书。
1.过程性评价。包括学习期间出勤情况、遵守纪律情况、课堂表现情况、学习任务完成情况等。
2.结果性考核。对理论教学结果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3、实践技能考评。对实践教学和实习实训效果采取技能操作、撰写实践报告等方式进行考评。
4、证书颁发。以上3 种考评均达到合格,可颁发培训证书。培训证书应反映培训班次、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课程)、学时数等培训信息。
(二)认定颁证。每期培训结束,培训机构要将培训信息报送到高素质农民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由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按照《广东省农业厅关于高素质农民(生产经营型)认定管理办法》和所在市、县出台的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高素质农民及时认定,核发高素质农民证书。高素质农民证书样式由农业农村部统一制订,由省农业农村厅统一印制,分发给培训机构或项目县农业行政部门。
七、验收
完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任务后,县农业农村局及时向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申请验收。市农业农村局将验收计划报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备案,即可按有关规定开展验收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农业经理人培训单位培训完成后,要及时向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申请验收。省农民专业合作推广中心具体负责验收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验收专家组按《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验收原则、程序和标准》及有关文件要求进行验收,并填写《高素质农民验收报告单》。验收工作要求在2020 年11 月底前完成。
八、资金使用
我县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为20万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现代青年农场主。
(一)补助标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的培育经费按人均3000 元安排,农业经理人培育经费按人均1 万元安排。
(二)资金用途。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育期间的食宿、交通、教材、学习用品、教师课酬、劳务费、专家评审验收费、课室和实训基地租金、资料印刷、参观交流、宣传发动、专题报道、培训机构遴选、政策调研、认定管理、绩效考评、后续跟踪、管理服务等培育全过程各环节开支。各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要求,规范财务管理,细化支出范围,确保专款专用。
(三)资金支付。为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加快培育工作进度,各有关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确定培训机构后,要将80%的培训资金拨给培训机构,完成培训任务并验收后拨付全部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41号)等有关规定管理资金,加快预算执行,不得挤占截留挪用。
此项资金请列入2020 年支出,收入列“1100252 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 农林水支出”相关科目,二级项目名称是“2020 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功能分类科目是“2300252 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要切实加强对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的领导,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形成上下协调、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通过建立健全监管制度,从对象确定、培训组织、信息报送、绩效考核、培训台账、资金使用、认定管理等各个方面进行监管,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指导,要充分利用联席会议解决好高素质农民培育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二)创新培育机制。遵循农业特点和农民教育培训规律不断创新培育机制。坚持分层分类推进,省、市、县三级联动,推行高素质农民“进高校”行动;组织学员与电商农产品平台交流、洽谈对接活动;强化示范引领,聘请企业高管、广东百佳高素质农民授课,激励学员创新创业。
(三)加强项目管理。切实加强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保证培训质量。县农业农村局要履行管理部门职责,落实监督制度、公示公告制度,要按照全过程培育的要求做好项目资金的细化安排,严格过程监管,确保规范培育和资金使用效果。要建立规范的班级管理制度,各培训班要选好配备班主任,负责班级的日常管理;要成立班委会,加强学员之间的互相交流和自我管理,保证培训工作顺畅有序。每期培训结束后,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保存,及时将有关信息录入高素质农民培育信息管理系统。
(四)加强宣传报道。要高度重视信息宣传工作,充分利用中国高素质农民网、职业农民微信公众号(zgxxzynm)及其他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资源,加强政策和先进典型宣传,大力宣传培育成果,充分挖掘高素质农民在发展现代农业、推广农业科技、提高生产经营能力、带领群众致富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典型事迹,让各级政府部门、社会机构和广大农民充分认识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重要意义,营造支持培育高素质农民的良好舆论氛围。
(五)加强信息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和培训机构要明确一名信息员,负责信息管理平台的使用和管理(信息员名单报省农业厅科教处),通过高素质农民培育信息管理系统和广东高素质农民QQ群和微信群及时报送培育信息、培训工作简讯、先进典型材料等信息,及时宣传报道培育工作动态。及时总结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经验和成效,形成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及时报送省农业厅科教处。
(六)强化安全工作。县农业农村局特别是培训机构一定要强化安全意识,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把安全放在第一位。重点做好集中培训、基地实训和外出考察期间学员在吃住行等方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等工作。培训机构法人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制定相关的安全防范制度,配备必要的安全防范设施,确定专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始兴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