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更好更快发展,促进农业经营主体更好助力乡村振兴,根据《始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始府办〔2019〕2号),现拟对我县2020年我县新认定的县、市、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县、市、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市、省级示范家庭农场、新获得省名牌产品和绿色食品认证的单位给予奖励。我局对新认定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及完整性进行审定,共确认40家(个)拟奖励项目,奖励补助资金六十万元(¥600000元)。
附件:2020年度奖励名单.xls
始兴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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