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始兴县农业局关于发布<始兴县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告》(始农〔2015〕27号)精神和要求,始兴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小组于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9月1日对始兴县马市镇运记家庭农场、始兴县马市镇黄栋岭家庭农场、始兴县树周家庭农场、始兴县溪边树下家庭农场、始兴县顿岗镇富莉家庭农场、始兴县罗坝镇宇童家庭农场、始兴县隘子镇其龙家庭农场7家家庭进行实地考察、审核,2023年9月1日进行综合评审,其结果7家家庭农场符合县级示范家庭农场标准,拟认定为始兴县2023年县级示范家庭农场,现予公示。
公示日期:2023年9月11日—15日(5个工作日),如对上述7家家庭农场有异议,可来人、来电、来函投诉,投诉电话0751—3331970
始兴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