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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始兴县农产品生产行为和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2016年始兴县农产品生产行为和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对农产品生产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管,规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生产行为,严肃查处我涉农领域违法违规案件,维护涉农市场秩序和农业市场主体合法利益,加强农资信用体系建设,保障我县农产品安全有效供给,促进我市农业稳定持续发展,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2016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产品、重点环节、重点农时季节、违法案件查处,着力打造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长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确保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广大涉农消费者利益,为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以蔬菜、水果、畜禽、鲜蛋、水产等初级农产品及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水产苗种、农机具等七类农资产品为重点,把日常农业行政执法检查与专项治理行动结合起来,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集中整治辖区内农资生产经营和农产品生产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法清理不具备资质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和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单位,规范农产品生产和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运销大户和乡村流动商贩的生产经营行为,深挖农产品生产禁限用农药及使用违禁添加物和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源头,完善案件查处工作机制,采取集中办案、联合查案等形式,查处一批涉农违法案件、端掉一批涉农黑窝点、严惩一批涉农违法犯罪分子、公布一批典型案例;推进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制度和信用信息公开机制,使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违规使用农资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工作重点

(一)农产品专项治理 

1.蔬菜、水果农药超标和使用违禁农药。依法查处蔬菜、水果等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果蔬标准园和种植大户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克百威、甲拌磷、特丁硫磷、氧乐果、水胺硫磷等禁限用农药的行为。

2.生猪养殖环节和生猪屠宰。以生猪养殖和屠宰为重点,严厉打击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和生猪饲养单位及个人使用禁用药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猪收购贩运企业在生猪运输过程中饲喂“瘦肉精”、收购贩运 “瘦肉精”检测不合格生猪和私自屠宰生猪的行为,强化对屠宰环节、生猪交易市场生猪“瘦肉精”的监督抽查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检查。

3.水产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禁用物质。严厉打击使用“黄药”等禁用药物,或使用没有执行标准、没有标明主要成份和登记证号等标签不规范的饲料、渔药及渔用保健、环境调节剂的行为。

4. “三品一标一名牌”农产品。开展“三品一标一名牌”产品质量安全跟踪检查,按照“产品质量可靠、使用标志规范”的目标,检查获证单位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生产操作、档案记录、产品检测、包装标识、标志使用和质量追溯管理的相关制度落实情况,强化获证单位规范用标,严厉查处生产过程中违反规定使用农药、渔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行为;开展市场跟踪检查,突出城市和经营主体,重点检查“三品一标一名牌”标志使用情况,整治不符合“三品一标一名牌”标志使用规范要求的行为,查处假冒、超范围、过期使用“三品一标一名牌”产品标志的违法行为;深入开展产品质量监测,对有效期内的“三品一标一名牌”重点产品进行监督抽查。

5.食用农产品标识和生产经营记录。以农产品生产基地、“三品一标一名牌”生产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重点查处对象,从源头上根治食用农产品不按《广东省食用农产品标识管理规定》、《广东省水产品标识管理实施细则》实施标识、不建立生产经营记录、不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检等不规范行为。

(二)农业投入品专项治理

1.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重点整顿规范种子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经销大户和乡村流动商贩,严厉打击套牌侵权和制售假劣种子种苗(重点是水稻、玉米种子)行为,查处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超范围推广使用和种子标签、生产经营档案不规范的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要追踪溯源,从源头上牵出大案要案。

2.假冒劣质肥料违法行为治理。查处肥料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或假冒伪造肥料登记证、非法添加植物生长调节剂、产品包装标识不规范,夸大产品功效(如标称具有农药功能)、虚假宣传的行为。

3.农药生产经营市场治理。严肃查处生产、销售禁限用农药、添加未登记农药有效成分、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和无证生产、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证件等农药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农药的“黑窝点”,严厉打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擅自生产、销售高毒农药的行为,维护农业市场生产经营秩序。

4.开展兽药生产、经营、使用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兽药生产经营单位,取缔制售假冒伪劣兽药黑窝点,吊销违法生产经营单位资质,严厉查处兽药使用单位使用假劣兽药、原料药、人用药、禁用药,超范围、超剂量使用抗菌药等违法行为。

5.农机具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和农机质量调查工作。将列入国家或省级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加大补贴机具监管工作力度,严厉查处盗用冒用转让农机推广鉴定证书、证章和非法改装农机具等违法行为。联合有关部门打击制售假劣农机、零配件等行为,加大农机质量监督力度。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中旬)

进行宣传动员和部署。

(二)打击整治阶段(2月中旬至12月)

采用“边摸边打,重点打击与日常查处”相结合的方式,有组织有计划开展打击整治行动,集中查办一批案件,整治一批问题突出的区域、市场、产品,打击处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在春耕、双夏、双秋等农资商品交易繁忙季节,采取农业、公安、工商、质监、食药监局等部门联合执法形式,加大农业投入品打假和农产品生产执法检查力度,形成强有力的农业行政执法震慑力;在四大节日期间,重点加大食用农产品的检验检测力度。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常态化,加强日常农业投入品市场和农产品生产基地的执法巡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严肃查处。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至次年1月)

认真做好年度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结,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提升办案能力,不断完善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有效机制,规范农产品生产行为。在年底,及时上报本年度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总结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国家、市的要求,成立始兴县农产品生产行为和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农产品生产行为和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士杰(县农业局局长)

副组长:刘运涛(县农业局副局长)

            李保平(县农业局副局长)

            朱国锋(县畜牧水产局局长)

      员:王胜雄(政策法规股股长、种子管理站站长)

            郑荣亮(办公室主任)

            邓国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股长)

            李增明(市场与信息经济股股长)

            张卫柱(种植业股股长)

            曾广和(农机管理总站站长)

            徐晓芬(农产品检验检测站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刘运涛副局长兼任,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股,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农产品生产和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执法检查及案件查处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

加强与公安、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抓住关键,协作配合,联合执法,形成强大打击合力;与各部门互通信息,协同开展专项行动,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格局;开展明查暗访,准确掌握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产品新信息、新趋势,对制假售假行为进行认真分析,早部署、早行动、打准打狠;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在第一时间移送公安机关,不能有案不移、以罚代刑,严格落实“两法衔接”制度。

(三)加强执法监督

按照方案的要求,严防、严查、严处,突出重点,重拳出击,查源头,打窝点,狠抓一批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依法查处一批违法分子。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资产品制假售假举报制度,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广泛发动群众举报投诉,发现重大案情和制假售假源头,联合公安、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进行打击,加强对专项行动情况的检查和督促落实,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频发、制假售假问题长期不能解决、或是发生恶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假冒伪劣农资“坑农”事件的,追究主要负责人的相应责任。对在农产品生产行为和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中失职渎职、推诿扯皮、包庇纵容制假售假、向制假售假者通风报信的,依法依规追究其行政和刑事责任。

(四)加强舆论宣传

紧密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质量安全月等重要活动,广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全民农产品和农资质量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发挥好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及时报道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行动和典型案件,及时曝光制假售假分子、窝点、问题严重的地区、违法违规的生产企业和经营场所,震慑不法分子。

(五)建立监管机制

加强对农产品生产行为和农资打假专项行动的指导,坚持以防为主,打防结合,以打促治,打建结合,主管部门牵头,部门联合,农产品生产和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规范、自律,全社会积极参与监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打击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机制。严格按照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做好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农办〔2014〕319号)要求,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依法主动公开农业行政处罚案件相关信息。

                                始兴县农业局

                               201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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