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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犯罪嫌疑人被韶关始兴警方抓获

    为严厉打击恶意欠薪或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10月29日,韶关市始兴县公安机关破获一宗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洪某,有效地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2019年8月,始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以下简称始兴县劳动监察大队)陆续接到天元健身汇(始兴县百城体育健身服务有限公司)职工投诉称工资被拖欠,为查清事实,始兴县劳动监察大队于2019年8月12日立案调查,由于该公司法人洪某拒不配合调查,始兴县劳动监察大队先后在始兴县人民政府网及公司经营地发布公告通知洪某配合调查。经始兴县劳动监察大队调查核实,始兴县百城体育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拖欠唐*英等25名职工工资156034(壹拾伍万陆仟零叁拾肆)元整,并于2019年10月24日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始人社监字〔2019〕第09号)。

    因始兴县百城体育健身服务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我局作出的行政决定,2020年4月28日始兴县劳动监察大队公告催告始兴县百城体育健身服务有限公司履行我局作出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始人社监字〔2019〕第09号),始兴县百城体育健身服务有限公司仍未履行始兴县劳动监察大队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

    始兴县百城体育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拒不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且法定代表洪某拒不配合我局调查,其行为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规定。根据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始兴县劳动监察大队于2020年5月19日移送始兴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10月29日,始兴县公安机关办案民警远赴佛山,顺利将犯罪嫌疑人洪某抓获。经询问,犯罪嫌疑人洪某对自己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始兴县公安机关负责人表示,将全力追回拖欠的工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通讯员:钟礼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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