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4日晚上9点,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公安部门、县检察院对始兴县两家娱乐场所进行突击式检查。检查组现场组织警力对所有人员进行排查,最终在这两处查获三名童工。
人社局监察员现场对这三名童工进行身份验证以及笔录询问,详细询问三名童工的工作情况、家庭住址以及身份信息。行动结束后,监察员对这个三名童工进行法律普及,并挨个通知其父母带回家中进行进一步思想教育。
这两家单位严重违反《劳动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规定,县人社局于2021年11月5日传唤其公司法人接受笔录问询。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下一步,将对两家单位下发《劳动保障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警示。
在此,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再次提醒: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必须核实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律不得录用,而且录用人员的录用登记、核查材料应当妥善保管。另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使用童工的,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举报。
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联系电弧:0751-3334208。
(通讯员:刘特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