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始兴县法律援助处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下和市、县两级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积极落实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原则,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我处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2023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重要指标完成情况
2023年,我处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39宗,其中民事案件16宗,刑事案件223宗;共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200余人次;开展各项法律援助宣传活动17场次,发放各项法律援助宣传资料及宣传物品12500余份。全年共收到始兴县人民法院因审判阶段辩护全覆盖案件180宗,百分之百全部指派;全年共接收两宗市域通办申请,全部受理移送;全年共安排律师至检察院值班101天,共参与见证认罪认罚216人次。
(二)主要工作亮点
1.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关于“法律援助机构应当通过服务窗口、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相关规定,确保我处更好履行职能,我处自今年2月起,安排社会律师在法律援助服务大厅开展值班工作,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2.贯彻落实《韶关市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于困难群众申请的法律援助事项,依法由我市范围内的法律援助机构受理的,群众可选择向我市任一法律援助机构提交法律援助申请,由法律援助机构通过内部协作机制办理群众的申请。截至11月23日,我处共办理市域通办案件2宗,减少了群众在属地和异地来回跑腿的次数,提升办事效率,提升群众满意度。
3.多措并举,开展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法治宣传活动,扩大法律援助法的社会知晓度。截至11月23日,共开展各项法律援助宣传活动17场次,发放各项法律援助宣传资料及宣传物品12500余份,极大的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知晓度。
4.继续贯彻实施《始兴县司法局法律援助案件内部指派制度》,旨在提高我局公职律师的办案水平,督促我局公职律师积极参与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每人每季度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4宗。截至11月23日,我局公职律师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宗。
5.关爱社会特殊群体,持续开通“绿色通道”,争取做到“零门槛”给予法律援助。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和军人军属等社会特殊群体的维权工作,拓宽民事案件受案范围,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6.持续落实法律援助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制度。根据局公法股的统一调配安排,由法援处安排社会律师参与我县信访局的律师值班工作,依照值班表安排开展值班工作,为符合条件的信访案件提供法律援助,并转交法律援助申请。
7.贯彻落实全县“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和“打击养老诈骗”等反诈宣传工作,创新宣传的方式方法,通过“送法进乡村”等形式,提高了人民群众尤其是老年人的反诈意识。截至11月23日,我处共开展11场次反诈宣传活动。
(三)主要工作措施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要求,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对经济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开通“绿色通道”,积极拓宽法律援助途径,对农民工、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做到优先咨询、优先受理、优先办理、优先指派、优先结案,为需要的人民群众提供“零门槛”的法律咨询服务,不断提升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水平,为推进我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贡献力量。
2.常抓办案质量不松懈,坚持开展案件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并开展案件庭审旁听、案件回访和走访当事人工作。日常严格开展案件受理、审查、系统录入、指派、归档和发放补贴等各环节工作。
3.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宣传作为主要任务目标,兼顾好我县反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养老诈骗的宣传工作,通过每月开展的“送法下乡”法律援助宣传活动、“老年人防范养老诈骗知识”宣传活动、“模拟法庭进校园”、“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和“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等各种宣传形式,提高法律援助工作和反诈宣传工作的知晓度,扩大社会影响面。
4.坚持落实《始兴县司法局法律援助案件内部指派制度》,在法律援助案件指派过程中,优先考虑安排我局公职律师办理。鼓励我局公职律师积极参与到法援案件的办理过程当中来,提高我局公职律师的办案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不足。我处虽有人员编制数5个,且在编人员有4名,但实有人员仅为2名。法援处的工作内容庞杂,如日常法律咨询、案件受理、系统录入、补贴计算及发放、案件归档、案件办理及律师值班监督、案卷质量监督检查、开展下乡宣传及模拟法庭活动等,人员不足,导致我处各项工作的顺畅开展较为受限。
(二)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值班工作开展受限。我处先后与法院、检察院、看守所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签发了律师进驻“三院一所”值班并提供法律服务的制度,但因我处工作人员不足、始兴县内社会律师人员稀少,如指派律师只能指派市区的社会律师,且2021年6月30日法律援助补贴标准提高之后,经费存在一定不足,导致除检察院之外的另外三个派驻点的律师值班工作实际需求无法得到满足。
三、2024年工作思路及措施
1.继续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严格按照《广东省法律援助局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引(试行)》的规定。一是规范审批卷,有送达文书的必有送达回证或送达凭据,制作《材料目录清单》、《受援人通知书》等文书;二是做好承办卷的监督与检查,不定期开展我处法律案卷质量的内部检查,存在问题及时告知承办律师,并及时要求承办律师进行改正。
2.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我处将继续坚持加强自身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学习以及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切实做好法律援助宣传月、律师工作日和宪法宣传日等活动,通过广泛宣传,使广大民众和各部门更加重视法律援助工作,使社会各界积极支持法律援助工作。充分利用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的机会,以及交流会、培训会等场所和活动进行广泛宣传,不断总结经验,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争取在2024年进一步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3.全面提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水平。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正式实施,《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的修订工作也提上了日程,法律援助工作的整体内容和范围即将迎来较大的变化。因此,我处下一步要提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对法条和条例内容的理解,以及提高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一是在司法局内部开展法律援助法的培训,提高内部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熟悉度;二是要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通过增加组织建设、管理工作、服务工作等能力建设,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能力和水平;三是继续延续优良作风和严格标准,不断提高我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为法律援助工作顺利开展打好坚实基础。
4.探索社会律师进驻法律援助处窗口开展日常值班工作。鉴于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案件接触面较窄,对于一些特殊案件的专业水平不够,引进社会律师进驻法律援助处窗口值班,一方面能提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另一方面也可以满足一些特殊案件的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
5.牢牢抓实改革任务,确保各项重要制度落地见效。2024年,我处要继续开展好“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和“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两项重要工作,继续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院和看守所等机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工作衔接机制,规范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查、指派、监督和补贴发放等各环节工作。
6.贯彻执行新的法律援助补贴标准,开源节流,努力争取县一级财政支持。2021年6月30日,韶关市司法局、韶关市财政局联合下发《韶关市法律援助补贴标准》(韶司办[2021]40号),刑事、民事、申请再审、申诉案件、代书、咨询等案件补贴标准均相应提高至约三倍于原补贴标准,且案件量逐年升高,补贴经费存在一定不足。接下来,一是根据新的补贴标准中含“根据服务质量上下浮动”等表述,我处拟研究制定相对应的《始兴县法律援助处法律援助补贴发放制度》,严格规范我处法律援助补贴的发放工作;二是建立相应的社会律师志愿激励制度,倡导社会律师志愿免费或减半补贴办理法援案件,从而减轻法律援助案件补贴经费紧张的压力;三是努力争取县一级财政在2024年对法律援助经费投入的更大支持,从而加大县一级法援经费补贴的下发力度,补贴省级经费不足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