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兴县教育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5〕260号),现下达2026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中央资金共670万元(金额及科目见附件1-2,绩效目标见附件3)。此项资金收入列2026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1100245 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 “20502 普通教育”相关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达标和扩大地方义务教育资源供给,此次下达的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是着力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尤其是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对标基本办学标准,加快补齐短板,坚决守住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二是切实扩大城镇学位供给。要适应人口变化和新型城镇化进程,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科学布局规划城乡学校,新建、改扩建必要的义务教育学校,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巩固消除“大班额”成果。
二、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请严格按照《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27号)要求,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认真填报绩效目标,作为绩效监控和评价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四、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2026年提前下达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
提升中央补助资金安排表
2.2026年提前下达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
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安排明细表
3.绩效目标表
附件:
1.附件1.pdf
2.附件2.pdf
3. 附件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