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公司关于落实居民阶梯电价
“一户多人口”用电业务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1〕826号)要求,为方便居民用户办理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政策的实施范围为持居民户口簿、居住证等在同一地址共同居住生活的居民(包括持我省核发的长期居住证明的境外人士)。
2.同一地址共同居住生活的居民人口数量以公安部门颁发的《居民户口簿》、《广东省居住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有效期半年及以上的《外国人居留许可》、《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以下简称“户口簿等居住证明”)等为认定依据。军队士官等户口无法迁入的,根据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视同户籍管理。集体户口簿、学生证、驾驶证等证明材料,不能作为申报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阶梯电量基数的依据。
3.同一地址共同居住生活的居民(不含迁出、注销人员,下同)累计人数满5人及以上可申请每户每月第一、二、三档分别增加100千瓦时阶梯电量基数;人数满7人及以上的,也可选择申请执行合表居民用户电价,选定后一年内不得变更为另一种方式。
4.符合办理条件的居民用户可通过南网在线APP、“南方电网95598”微信服务号/小程序,南方电网网上营业厅(https://95598.csg.cn/)、“南方电网95598”支付宝生活号/小程序办理,也可带齐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前往供电营业厅或行政中心供电营业网点办理。广东省范围内,一个有效身份证只能在一个用电地址享受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政策,不能在多个用电住址重复享受。
5.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电企业为居民用户安装的电表为单位。申请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政策的用户在供电企业登记的用电地址应与户口簿等居住证明指向地址保持一致(因政府道路规划调整导致地址信息不一致除外)。若同一用电地址下对应多个公安部门颁发的户口簿等居住证明,且地址均与供电企业登记的用电地址一致的,按该用电地址下的多个户口簿总人数进行核定。
6.居民用户提交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可获知审核结果,也可通过原办理渠道查询审核进度,若审核不通过,可在补充完善资料后重新申请办理。
7.符合办理条件的居民用户申报成功后,以申报之日计,次月起生效执行,即次月的实际用电按新电价政策执行。在执行新电价期间,当居住人口发生变化时,用户有义务与权利进行申报调整;同时,供电企业会根据用户提供的材料动态了解审核居住人口变动情况,若符合条件,政策将持续生效;若不符合条件的,将会在当月10日前通过微信公众号向用户的绑定账号推送提醒信息,用户可在当月25日前完成证明材料的信息更新与维护,次月起将按用户实际人口数量执行相应的电价政策。
8.对于难以动态了解审核的证件材料,例如军官证及有关证明等,办理有效期为两年,即用户申报材料中包含此类证件材料的,在其他材料信息保持有效的情况下,新电价执行有效期为两年。用户应在到期前2个月内到属地供电营业网点或通过南网在线APP等渠道办理续期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该用户恢复执行原电价,如后续仍符合政策执行条件的,需重新申办。
9.“一户多人口”居民阶梯电价业务自2021年6月1日起接受办理,您可以下载南网在线APP了解相关情况,如有疑问,请拨打95598供电服务热线或咨询当地营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