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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始兴县马市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22200696357XB/2021-00019 分类:
发布机构: 韶关市始兴县马市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06-30
名称: 始兴县马市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市镇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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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兴县马市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市镇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06  浏览次数:-

各村(居)委会,镇属有关部门:

  为有效预防和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进一步发挥妇联组织调处婚姻家庭纠纷的专业优势,镇妇联、镇综治办、镇派出所、镇司法所联合部署开展我镇的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并制定了《马市镇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方案》。现将该《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尽快推进和开展好相关工作。


             始兴县马市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2日



                 马市镇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有效预防和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有效预防和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为目的,进一步确保人民调解参与化解婚姻家庭纠纷,构建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处新平台,减少不和谐、不稳定因素,及时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纠纷,维护我县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婚调委”工作的顺利开展,现成立由镇妇联主席陈如香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林明周和镇派出所所长钟明任副组长的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镇“婚调委”工作。各村(居)委会要明确一名妇女干部具体负责村(居)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工作,同时要积极争取镇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在人员、经费等方面的支持和保障,确保“婚调委”工作的全面顺利开展。镇婚调委中心点设在镇妇联。

  三、工作原则

  遵循自由平等、依法合理、及时便民、尊重当事人权利的原则。

  (一)调解婚姻家庭纠纷:婚姻(订婚)纠纷、赡养纠纷、扶养纠纷、抚养纠纷、继承纠纷、财产权益等涉及婚姻家庭方面的纠纷;其他当事人双方愿意调解的家事纠纷。

  (二)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

  四、工作职责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1.镇婚调委成员单位,结合工作职能,加大宣传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案件,重点关注对家庭暴力典型案件、婚姻纠纷突出案件的曝光和跟踪力度,宣传家庭暴力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营造全社会尊重法律、尊重自己和他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氛围。开展好“三八”妇女维权周、6.26禁毒日、11.25国际反家暴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做好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提高妇女维护合法权益能力。

  2.以家庭为主要阵地,积极创建最美家庭、五好文明家庭、平安家庭,以此提高家庭成员素质,营造和谐家庭氛围。同时,依托家长学校、妇女之家平台,开展好家庭教育讲座、法律知识培训等相关婚姻家庭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家长素质,树立和强化家庭成员的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

  3.镇司法所负责指导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帮助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组织培训人民调解员

  (二)建立和完善综合干预机制,加大对婚姻家庭纠纷的调处力度和家庭暴力行为的干预力度。

  1.认真做好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镇综治办积极会同镇妇联组织争取镇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确保婚调委的工作顺利进行;镇妇联依照《人民调解法》的相关规定,组织设立马市镇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当事人意愿对其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进行初步调处。镇妇联要建立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总结和探讨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中的经验、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问题的解决措施;镇派出所进行对来访(报警)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治安管理调处;镇司法所对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进行司法调解和司法确认及司法救助;镇司法所对符合条件的来访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进行法律援助。各职能部门整合形成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婚姻登记机关行政调解、法院司法调解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共同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维护家庭和谐、促进社会稳定。

  2.镇派出所要全部建立家庭暴力投诉机制,建立反家暴案件投诉站。公安民警接到家庭暴力案件报警后,应按要求限时赶赴现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有分管领导和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研究制订本部门的具体工作措施,保证方案的顺利实施。

  (二)狠抓落实。

  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方案》确定的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加强信息的沟通交流、经验的提炼推广和工作协作配合,共同做好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三)纳入考核。

  镇综治办要把各村(居)委会落实《方案》的情况,参与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的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综治(大调解)工作目标并进行考核。各村(居)委会要认真落实《方案》,共同促进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