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更好更快发展,促进农业经营主体更好助力乡村振兴,根据《始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始府办〔2019〕2号)、《关于公布2022年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粤农农〔2023〕83号)、《关于公布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韶农〔2022〕238 号)、《关于公布始兴县2021年县级农业龙头企业的通知》(始农〔2022〕99号)、《转发关于公布2022年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创建评选评定和监测合格单位名单的通知》(附件:关于公布2022年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创建评选评定和监测合格单位名单的通知)、《关于认定2022年韶关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的通知》(韶农〔2022〕239号)、等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现拟对2022年我县新认定的县、市、省级农业龙头企业12家28万元;市、省级示范家庭农场5家6.8万元;绿色食品有机认证的单位(5家/个)15万元;合计发放奖励资金49.8万元。
附件:2022年度新型经营主体名单及金额情况表(汇总).xls
始兴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