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始兴县司前镇政府机关工会(以下简称机关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会财务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工会为职工服务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广东省基层工会收支实施管理细则》等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
(一)坚持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二)坚持经费独立原则。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三)坚持预算管理原则。工会经费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四)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工会经费重点用于维护职工权益、开展职工教育和职工活动方面。
(五)坚持勤俭节约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六)坚持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职工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会员监督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及管理
(一)个人缴存收入。指工会会员依照全国总工会规定按本人工资收入的5‰向所在基层工会缴纳的会费。
(二)拨缴经费收入。是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依法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中的留成部分。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工会收到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四)行政补助收入。指所在单位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基层工会经费不足时,所在单位行政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予适当补助,但不得将应由行政列支的职工奖金、津贴、 补贴和福利费等转移到工会经费账户列支,不得利用工会经费账户转移行政资金违规开支。
(五)其他收入。指工会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接受捐赠收入等。
(六)要强化预算管理,坚持收支两条线,严格执行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和全总《通知》中规定的“八个不准”,做到凭证合规、手续完备、附件齐全。工会会员必须办理入会手续,并缴纳会费。
(七)要充分发扬财务民主、实行财务公开,自觉接受同级经审组织的审查和广大职工的监督。上级工会要加强对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的检查和审计,对违反规定和要求的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及标准
(一)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和春游秋游、联谊等集体活动。活动经费按参与活动人员计算,人均不超过100元(不含餐费),餐费标准参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组织会员春游秋游的地点应限制在所在城市范围内,并在当日返回。
(二)在组织参加和开展职工教育、各类竞赛比赛活动中,对优秀职工(学员)、获奖集体、获奖人员给予适当奖励,荣获一等奖奖品最高500元,二等奖奖品最高400元,三等奖奖品最高300元,获奖人员不得超过参与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不设置奖项的各类比赛活动,对参与人员可发放纪念奖品,人均不超过200元。
(三)在开展各类职工活动中,因特殊原因无法返回的,可安排工作餐,工作餐标准参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四)逢年过节(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可向全体会员发放与节日相关或日常生活所需的慰问品,每人每年不超过600元。
(五)会员生日慰问品,可在会员生日当月发放,每人每次不超过300元。
(六)会员结婚,可以给予本人不超过500元的慰问品或慰问金,夫妻双方在同一个工会的双方均可发放。
(七)女职工会员符合政策生育,可以给予本人不超过500元的慰问品或慰问金,看望、慰问时可购买不超过200元的水果、牛奶等慰问品;男职工会员配偶未加入基层工会,其配偶符合政策生育也可发放。
(八)会员生病住院时,工会应予以看望,发放慰问金500元;看望、慰问时可购买不超过200元的鲜花、水果、牛奶等慰问品。
(九)会员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去世时,工会可以给予本人不超过500元的慰问品或慰问金,慰问时可以购买不超过200元的花圈等丧葬用品。
(十)会员退休,可组织座谈会予以欢送,座谈会可购买适当的干鲜水果等食品。同时可为本人发放不超过500元的纪念品。
四、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
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 以及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精神,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不得将工会经费用于服务职工群众和开展工会活动以外的开支。
五、报销程序和审计
(一)报销程序。报销人须填写《报销凭单》,注明详细开支内容,并附与之相符的正式发票,经有关领导审核,直属机关工会财务复核报销。未经许可超出使用范围的经费,一律不予报销。
(二)经费审计。工会经费接受本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监督和审计。
六、附则
(一)如本办法与始兴县总工会的最新规定、要求不一致,按照始兴县总工会的规定、要求执行。
(二)如有其他工会经费收支本办法未规定的,按《广东省基层工会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粤工总〔2025〕1号)规定执行。
(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始兴县司前镇政府机关工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