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兴县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始兴县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始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dsx.gov.cn/)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始兴县水务局办公室(地址:始兴县城南镇河南路251号) 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联系方式等。
(二)规章文件
主要包括: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规章以及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由水务局负责实施的规划、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水利行业技术标准
(五)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七)水资源状况及开发利用,水土流失及治理情况。
(八)三防信息,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九)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始兴县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机关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4级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始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dsx.gov.cn/)上查阅本《目录》,也可以到始兴县水务局办公室(地址:始兴县城南镇河南路251号) 查阅。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 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本机关在始兴县城南镇河南路251号水务大楼3楼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3.本机关在始兴县城南镇河南路251号水务大楼设有政府信息公告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始兴县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信函、传真到达申请受理机关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为了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依照国家物价与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本机关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一)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始兴县水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始兴县城南镇河南路251号水务局大楼
邮政编码:5125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1-3333012
传 真:0751-3333012
电子信箱:sljmsg@163.com
(二)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始兴县水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始兴县城南镇河南路251号水务大楼
邮政编码:5125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1-3333012
传 真:0751-3333012
电子信箱:sljmsg@163.com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办公室投诉举报(投诉电话:3333012,传真:3333012,办公地址:始兴县城南镇河南路251号水务局大楼,邮政编码:512500,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1.始兴县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始兴县水务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始兴县水务局
附件1
始兴县水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 请人信息 | 公民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
通信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
法人 其他 组织 | 名 称 | 组织机构代码 | |||||||
营业执照信息 | |||||||||
法人代表 | 联系人姓名 | ||||||||
联系人电话 | |||||||||
联系人电子邮箱 | |||||||||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 |||||||||
申请日期 | |||||||||
所需信息概况 |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 ||||||||
选填内容 | |||||||||
所需信息的索取号 | |||||||||
所需信息的用途 | |||||||||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 不 | 所需信息的提供方式 (可多选) □ 纸面 □ 电子邮件 □ 光盘 □ 磁盘 |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多选) □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 |||||||
□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