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兴县审计局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涉及我局互联网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高预防和控制互联网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消除互联网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影响,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经由互联网站、BBS论坛、手机短信、QQ等即时通讯,微博、微信及移动客户端等信息网络传播途径,反映我局发生的,或涉及我局的网络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等紧急舆情信息。
第二条 事件分级 按照网络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和可控性等因素,将网络突发事件划分为四个级别:
(一)特大网络突发事件(一级):对我局审计工作、被审计单位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严重影响或危害。
具体执行标准是:境内主要新闻网站报道负面信息,并进行网络留言或论坛讨论;境内主要商业网站报道负面信息,并进行网络留言或论坛讨论;境内主要知名论坛炒作负面信息;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大量传播和评论。
(二)重大网络突发事件(二级):对我局审计工作、被审计单位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有较为严重影响或危害。
具体执行标准是:境内部分重点新闻网站报道负面信息,并进行论坛讨论;境内部分知名商业网站报道负面信息,并进行网民留言;境内主要知名论坛进行讨论;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传播和评论。
(三)较大网络突发事件(三级):对我局审计工作、被审计单位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有一定影响或危害;
具体执行标准是:境内少数新闻网站报道负面信息,并进行论坛讨论;境内少数商业网站报道负面信息;境内主要知名论坛有相关讨论但未形成热点;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少量传播和评论。
(四)一般网络突发事件(四级):对我局审计工作、被审计单位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基本不影响或危害极小。
具体执行标准是:境内少数商业网站报道;少数论坛有相关讨论但未形成热点,主要在本地论坛引发关注的负面信息。
第三条 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协作配合。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领导及工作机构 成立局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张涛局长任组长,黄志峰、刘达然、刘兴宁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统一领导我局互联网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处置互联网突发事件。由局办公室负责具体承办相关处置工作。
第三章 处置措施和程序
第五条 处置措施 互联网突发事件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处置程序,判定互联网突发事件级别,并立即将突发事件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在处置过程中,应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
第六条 处置程序
(一)发现情况。建立互联网舆情监测值班制度,加强网络舆情巡查,重点巡查主要新闻网站、主要商业网站、国内知名论坛、本地主要论坛以及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涉及我局的突发舆情。
(二)预案启动。一旦互联网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入应急预案的处置程序。
(三)处置方法。在互联网突发事件发生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准确预判负面信息的危害程度,及时跟踪了解。如果危害程度较大,要提请领导小组进行及时处理,杜绝其漫延成网络负面舆情的可能性。一方面,主动及时进行调查、取证,查明事实,根据其产生的来源采取政策解说,公布相关证据、信息,用事实说话;另一方面,利用权威机构、主流媒体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发布权威信息和主流信息,进行正面宣传引导。
(四)情况报告。互联网突发事件发生时,要按照应急处置方法进行处置,准确判定突发事件的级别,及时向局互联网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在一级和二级互联网突发事件发生时,可酌情向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报告。
(五)预案终止。经研究确认,互联网突发事件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由互联网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宣布互联网突发事件应急期结束,预案同时终止。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三十八条 局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网络安全应急技术培训。加强政治学习,提高审计干部对网络舆情的政治敏锐性和发现突发网络舆情的意识;举办互联网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知识讲座,提高审计干部应对突发网络舆情的能力。
第三十九条 实行网络安全事件处置责任追究制。对人为原因引发网络安全事件的,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网络安全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据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预案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本预案由局办公室组织制定和实施,局办公室具体承担每年对预案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等工作。
第四十二条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